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19年春季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简章
2025-10-20 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政策文件,结合《2019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实施办法》,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启动当年面向中职毕业生的春季招生工作。为保障考生与学校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流程,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二、办学性质:国家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 三、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四、校区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23号
学校发展与特色天津商务职业学院自建校以来已有六十余年历史,始终秉承“厚德尚能,励学弘商”的校训精神,逐步打造了以现代服务业为核心的专业体系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作为天津市首批高职示范校之一,学校在职业教育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力。
专业布局与教学成果目前开设7大类共37个专业,重点聚焦服务现代服务业人才需求,形成以国家级、市级重点专业为引领的专业集群。近三年来,学校获得多项市级教学成果奖,并有多门课程入选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教师团队在全国信息化教学比赛中屡获佳绩,科研项目覆盖教育部、省部级多个层级。
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学校积极推动校企协同育人机制,与多家知名企业共建订单班和实训基地,获批“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同时设立弘商众创空间,该空间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级众创空间,连续两年获评天津市高校众创空间绩效考核A级单位。
人才培养与国际视野累计培养毕业生超14万人,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专业对口率达90%,部分优秀学子升入本科继续深造。学校已与美、英、日、韩等十余个国家建立合作关系,开展留学生教育、联合培养及境外实习等多种形式交流,国际化水平持续提升。
校园文化建设通过五大服务中心联动运行,组织文化艺术节、读书月、心理健康周等活动,营造富有商务特色、兼具人文关怀和国际氛围的育人环境,助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章 招生机构职责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统筹招生政策制定与重大决策;招生就业处负责日常执行与对外联络,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有序进行。
第四章 报名与考试安排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5日至17日,登录招考资讯网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并缴费(150元/人)。英语听说测试仅限报考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参加,需单独确认。
考试内容与时间表考试采用“文化基础+职业技能”方式,语文、数学、外语各150分,综合能力200分,总分650分。考试时间为2019年3月23日,具体时段如下:上午8:00-10:00 语文;10:30-12:00 综合能力;下午14:00-15:30 数学;16:00-17:00 外语。
第五章 录取规则说明录取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依据投档线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对于符合条件的加分考生,按天津市政策执行。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荣誉获得者或英语单科成绩优异者。
第六章 入学后续管理新生须按时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后将按照学籍规定接受管理,修满学分可获专科毕业证书。学校设有绿色通道、助学贷款、奖学金等多项资助措施,保障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附则与联系方式本章程适用于2019年春季招生,解释权归招生就业处所有。咨询电话:59655460–59655427;网址:www.tcc1955.edu.cn;微信公众号:“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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