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轻工职院2018年春季面向中职生招生简章

2025-10-20 招生简章

荣誉资质与学院概况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享有盛誉的公办高职院校,拥有多个国家级和省级重点荣誉。其中包括:国家级示范性骨干校、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全国数控技术应用专业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全国机械行业骨干职业院校、天津市高水平示范院校,以及中国模具工业协会联席会会长单位和天津市新能源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招生章程总则

本章程依据国家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旨在保障学校与考生权益,规范招生流程。它是社会了解学院招生政策的重要窗口,也是录取工作的基本依据。

学院基本信息

学院全称为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号,占地面积800亩。作为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学院在2016年成为全市唯一入选“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的院校,并顺利通过提升办学水平项目验收。

学院设有机械工程、电子信息与自动化、经济管理、艺术工程四个二级学院,开设32个专业。与天津工业大学联合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与新西兰合作开展市场营销专业教学。现有教职工近500人,在校生超8800人,近三年就业率稳定在98%以上。

学院与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天津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深度合作,为学生提供优质实习和就业岗位。同时,与澳大利亚、德国、新西兰等国开展师资培训与课程引进项目,2017年起在印度建设“鲁班工坊”,国际化影响力持续增强。

招生机构设置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及领导小组,统筹规划招生政策与计划;设立专门招生办公室负责日常执行工作,确保招生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招生计划与费用标准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和社会需求制定年度招生计划。学费标准如下:普通类专业每年5000元,特殊类专业5500元,艺术类80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5000元;住宿费按房间人数分为8人间800元/年、6人间1000元/年。收费标准以天津市最新规定为准。

录取原则说明

录取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原则,以春季考试总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量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专业志愿采用“分数优先”方式排序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市级三好学生或区级优秀学生干部。

艺术类专业使用天津市美术类统考成绩,合格基础上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将严格按照天津市相关规定执行。

已被春季考试录取的学生如参加秋季高考,只能报考本科批次志愿;若被两批次同时录取,仅保留本科资格,春季录取资格自动取消。

身体健康要求遵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无男女比例限制。

后续管理与学籍安排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资格复查,合格者注册学籍,不合格者依规处理直至取消资格。学院依照管理制度实施全过程培养,确保教学质量。

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及勤工助学岗位,助力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优秀学生发展。

完成学业并通过考核的学生,颁发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附则与联系方式

本章程适用于2018年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工作,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上级备案后生效。此前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招生咨询电话:4006-246-357 / 022-27391636(传真)网址:www.tjlivtc.edu.cn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号邮编:30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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