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交通职业学院2019年春季高考(高中起点)招生简章发布

2025-10-20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天津市相关法规,为保障学校与考生双方权益,结合我院春季招收高中毕业生的实际需求,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统筹规划招生政策、计划制定及重大事项决策。

  第五条:招生处作为常设执行部门,负责招生日常事务的组织与落实。

  第六条:学院成立招生监督小组,由纪检监察室牵头,对整个招生流程进行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费用标准

  第七条:招生专业设置基于学院发展规划、教学资源和市场需求,详细信息请访问招生官网:http://zhaosheng.tjtvc.com

  第八条:学费标准如下:普通类专业每年5000至5500元;空中乘务专业为8000元/年。

第四章 报名条件

  第九条:符合天津市2019年春季高考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可申请。

  第十条: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出生日期在1999年1月1日之后;男生身高175–185cm,女生162–173cm;男生裸眼视力C字表≥0.7,女生矫正视力≥0.5;五官端正、体型匀称,无明显疤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综合考量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技术”和“综合能力”测试结果,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院校志愿优先录取,即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人数不足则依次考虑后续志愿。

  第十三条: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测试,合格后方可参与录取。

  第十四条:专业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尽可能满足考生所报专业意愿。

  第十五条: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异者;如仍相同,则参考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决定专业分配。

  第十六条:退档时也遵循上述逻辑,先看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再比综合能力表现,评价时注重A/B等级数量差异及非学业因素综合评定。

  第十七条:部分工科类专业(如汽车维修、轨道交通等)仅限理工类考生报考;城市轨道交通类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达5.0以上,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74cm,女生不低于165cm,且用人单位倾向男性。

  第十八条:空中乘务属提前批次录取,未被录取不影响后续普通批次志愿填报。

  第十九条:已被春季招生录取的学生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本科阶段录取,但不再参与专科批次录取。未录取者可正常参加当年高考各批次投档。

  第二十条:体检依据教育部和天津教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符合标准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录取加分政策遵照天津市最新规定执行。

第六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二条:经天津市招办审核通过后,我院直接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材料按时报到,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特殊情况应提前联系招生处并传真确认。

  第二十四条:设有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市府奖学金等多项奖励机制。

  第二十五条: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六条:完成规定课程并通过考核的学生,颁发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 咨询与信息发布

  第二十七条:咨询地址:招生处(二号综合楼一楼);联系电话:022-87912328;举报电话:022-87911272。

  第二十八条:录取状态可通过学院官网 http://zhaosheng.tjtvc.com 或电话查询。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适用于2019年度天津市春季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十条:招生咨询人员提供的建议仅供参考,不构成录取承诺。

  第三十一条:以往招生政策若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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