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春季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简章
2025-10-20 招生简章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规,为保障学院及考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流程,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一、 学院全称: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二、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三、 教育层次:高等职业教育(高职)
四、 学院代码:13863(招生代码:1242)
五、 校区地址:
主校区: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21号
南校区: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232号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第五条 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统筹制定招生政策与计划,决策重大事项;同时成立监察小组,全程监督招生过程,确保公平公正。
第六条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招生事务。招生就业处作为常设执行部门,负责日常招生管理与实施。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费用标准第七条 学院根据教学资源、专业建设趋势及社会需求,编制2019年春季面向中职毕业生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详情请查阅《2019年天津市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计划》,专业介绍可访问官网(www.tjtdxy.cn)。
第八条 学费标准如下:普通类专业5000元/生·学年,特殊类专业5500元/生·学年;住宿费按房间人数收取:6人间700元/生·学年,8人间600元/生·学年。如遇政府调整收费标准,以最新规定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九条 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天津市招考政策,接受多方监督。
第十条 以文化基础和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全面考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加分政策参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津教委〔2015〕11号)执行。
第十二条 实行“分数优先”录取方式,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匹配考生志愿。若所填专业均未录满且服从调剂,则安排至未满额专业;不服从者退档。不设专业志愿分数差。
第十三条 所有专业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十四条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获得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称号,以及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优异者。
第十五条 建议报考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机车、铁道车辆等专业的考生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不低于5.0(以上专业用人单位仅招男生)。
第十六条 建议报考铁道工程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等专业的考生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不低于5.0(适合男生报考)。
第十七条 建议报考铁路桥梁与隧道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等专业的考生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不低于5.0。
第十八条 报考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等专业的考生建议身高达标:男生不低于174厘米,女生不低于165厘米,且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不低于5.0(用人单位男性比例较高)。
第十九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通知执行。
第二十条 录取名单经天津市招办备案后,学院将通过特快专递寄送录取通知书,并同步在招生网站公布结果。
第六章 后续管理与服务第二十一条 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15日未报到且未请假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入学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复查,合格者注册学籍;不合格者视情况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院提供多种奖助支持,包括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及勤工助学岗位,助力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 完成规定课程并通过考核的学生,颁发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 招生咨询人员提供的信息仅供志愿填报参考,不构成录取承诺。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咨询与查询方式:
网 址:www.tjtdxy.cn
电 话:26748181 / 26744940 / 26186939
邮 编:300240
地 址: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21号
监督举报电话:022-26186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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