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2019年春季面向中职生招生简章

2025-10-20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规,为保障学校及考生双方权益,规范招生流程,结合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春季考试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简称“珠江学院”)二、办学性质:独立学院三、办学层次:本科四、学校代码:14087五、校区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环东路2号六、基本情况说明:

珠江学院成立于2006年,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天津财经大学与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共建的全日制本科高校。天津财经大学是我国最早设立的五所财经类院校之一,而广东珠江投资集团则是多元化发展的大型企业。学院占地900亩,建筑面积达21万平方米,教学设施完善。现有专兼职教师470余人,含外籍教师;开设43个专业方向,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多个学科门类,在校生超万人,生源覆盖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

第三章 招生机构设置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统筹规划招生政策、计划制定及重大事项决策,并监督执行全过程。第五条 设立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执行机构,负责日常招生事务处理。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费用标准

第六条 根据区域发展需求、办学资源和生源情况,学院在2019年天津市春季考试招生中公布具体专业及人数,详见市高招办发布的官方文件或登录天津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和学院官网查询。第七条 学费标准为每年15,000至21,000元/人,住宿费1,500元/人/年。若政府调整当年收费标准,则按最新规定执行。

第五章 报名资格要求

第八条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报名:1. 遵守宪法和法律;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标准;3. 具备本市户籍或居住证随迁子女身份的中职毕业生、往届普高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本市中职应届毕业生亦可报考。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1. 非中职应届在校生;2. 在读高校学生;3. 上一年度高考中有严重作弊行为者;4. 正在接受刑事处罚或被采取强制措施者。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据天津市招委政策和本章程规定录取。艺术类专业以专业测试合格为基础,综合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其他专业以总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量德智体美表现,择优录取。录取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第十条 对享受政策加分或免试保送的学生,按天津市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 若总分相同,依次比较外语、数学、语文单科成绩,优先录取分数较高者。第十二条 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健康审查,不合格者按意见处理。第十三条 部分专业采用双语授课(中文+英文),非外语专业公共外语课程统一为英语,请小语种考生慎重选择。第十四条 已被春季考试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秋季高考各批次录取。

第七章 复查与入学管理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复查,发现体检不符、材料造假或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第十六条 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时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并获批准,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第十七条 入学后按照学院管理制度进行培养,严格执行教学计划。第十八条 学院为民办性质,暂未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和学费减免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谨慎填报;设有覆盖20%以上学生的多种奖学金体系。第十九条 完成学业且成绩达标者,颁发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学位授予依照国家及学院规定办理,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9年春季考试招生工作。第二十一条 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天津市教委备案。第二十二条 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以往相关招生政策与本章程冲突的,一律废止。第二十三条 咨询人员建议仅供志愿填报参考,不构成录取承诺。第二十四条 解释权归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所有。第二十五条 查询方式如下:网址:zhujiang.tjufe.edu.cnE-mail: zhujiangzhaoban@163.com电话:022-22410821 / 22412000传真:022-22410864邮编:301811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环东路2号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鸿蒙教育”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鸿蒙教育”,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