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2021年春季本科招生简章发布
2025-10-20 招生简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规,为保障学院及考生的正当权益,规范招生流程,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结合春季本科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招生机构学院设立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招生政策、计划制定及重大事项决策。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执行部门,负责日常招生事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过程,确保公平公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费用标准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学科布局、生源情况和社会需求,科学编制2021年面向天津市春季高考的本科招生计划,并通过天津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和学院官网(http://tj.ustb.edu.cn)公布详细专业及名额信息。

学费方面,会计学专业为15000元/生/年,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专业为18000元/生/年,住宿费1500元/生/年。收费标准以天津市核定为准,如有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目前学院暂未开展国家助学贷款或减免学费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慎重报考。
第四章 录取规则录取坚持公平竞争、公开程序原则,以考生志愿和总成绩(文化基础考试+综合能力测试)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过程接受天津市招委会、纪检部门及社会监督。
院校志愿遵循天津市招委规定;专业志愿采用“分数优先”方式,即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匹配考生所填专业志愿。若所有专业均未满足录取条件,服从调剂者可调剂至未满额专业,不服从则退档。各专业间不设分数级差。
对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按天津市招委相关政策执行。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单科成绩突出(理工类:数学、外语、语文;管理服务类:外语、数学、语文)或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等荣誉的考生。
体检依据教育部等三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符合标准者将按规定处理。非英语专业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授课,小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
录取名单经招办备案后,学院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已被春季考试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秋季高考各批次录取。
第五章 入学与后续管理新生入学后,学院依照《学籍管理办法》进行培养与管理,按教学计划组织学习。
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请假,逾期未报且无正当理由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征入伍者需及时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学院将在报到时初审入学资格,复查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学籍。
学院设有奖助金及勤工助学岗位,支持学生发展。完成学业并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 则本章程仅适用于2021年春季本科招生工作,由招生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咨询人员提供的建议仅供考生参考,不构成录取承诺。解释权归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
学院严禁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招生,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自行承担。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环东路1号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301830
电话:022-22410960、022-22410969
网址:http://tj.ustb.edu.cn
邮箱:TJzhaosheng@ustb.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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