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出台新规,强化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管理
2025-10-19 政策解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高等学校:
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是高校人才选拔体系的重要组成,也是培养高素质艺术人才的关键环节。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推动新时代艺术人才培养机制改革,教育部就进一步优化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提出指导意见,旨在构建更加科学、公平、多元的评价体系。
基本原则与发展路径坚持立德树人导向,强化育人功能,落实“五育并举”,增强文化自信;注重选拔质量,深化考试内容与方式改革,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加强分类引导,支持高校立足特色定位开展差异化招生;确保程序透明、结果公正,健全监督机制,保障机会平等。

目标从2021年起逐步推进改革,至2024年基本建成以高考为基础、省级统考为主体,结合文化课成绩、专业能力测试及综合素质评价的新型录取模式,形成公平、科学、可监督的艺术人才选拔体系。
推动专业特色发展与布局优化高校应根据办学定位明确艺术类专业的人才培养方向,突出学科优势,强化德艺双馨导向,重点培育具备深厚文化底蕴和扎实专业功底的艺术人才。同时,合理调整专业设置,依据社会需求、师资力量和就业情况优化资源配置,主管部门将对低效或过剩专业实施动态调控。
改进考试方式与组织管理全面实行“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综合评价方式,省级统考统一组织,校考严格控制范围。到2024年实现省级统考全覆盖,探索联合组考、“考评分离”等新模式,提升考试科学性和规范性。校考仅限少数高水平院校且需满足特定条件,原则上不再跨省设点,所有考试均在校内进行。
建立全国共享的考评人员信息库,扩大异地专家比例,完善回避制度,严防利益冲突。加强全流程保密管理,杜绝替考舞弊行为,推行“三随机”机制(考生、评委、考场随机分配),确保评分公正客观。
完善录取机制与质量标准自2024年起,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专业直接依据高考成绩择优录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的专业,按文化课与统考成绩合成后的综合分投档,其中文化课占比不低于50%;少数组织校考的专业,在达标基础上依校考成绩录取。高校须将综合素质纳入参考,并提前公布使用办法。
逐步提高文化课门槛,扭转重专业轻文化的倾向,鼓励高校结合专业特点提升文化素养要求。对于极少数专业表现突出者,可制定破格录取方案,经学校党委审议并报备后执行,录取名单须公示。
强化监督与信息公开机制压实高校主体责任,由学校党委统筹招生政策制定与执行,严禁层层转包责任。省级招委承担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对统考和校考全过程监督,规范艺术培训机构行为,打击违规作弊。
构建四级公开体系(中学、高校、地方、国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申诉渠道,设立仲裁机制,及时回应质疑。教育部将建设统一管理系统,覆盖报名审核、成绩公示等环节,未经公示不得录取。
组织实施与政策落地保障各地要制定实施方案并于2021年底前向社会公布,高校同步修订招生办法和培养方案。稳步推进改革进程,给予考生充分准备时间。加大宣传解读力度,消除误解疑虑,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持续总结经验,动态优化措施,确保改革平稳有序落地。
教育部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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