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食药职院2021年提前招生公告
2025-10-19 政策解读
为保障学校招生流程规范有序,切实保护考生与院校双方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设立专门招生工作部门,负责统筹执行招生任务。其核心职能包括:编制并发布招生计划、开展宣传咨询、公正实施录取、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以及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招生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察部门监督,并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监督联系方式:电话 0517-87088017,邮箱 spxyjw@126.com。
第三章 招生计划安排学校遵循“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江苏省教育厅统一部署下开展招生工作。2021年提前招生名额以省教育厅正式下达数据为准。
第四章 报名与考试要求凡已报名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申请。须通过语文、数学、外语等10门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并完成统一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考生需于3月9日至11日17时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jseea.cn)填报志愿,每人可选两所院校,每校最多填6个专业。报考“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项目的考生,须于3月28日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测试(语数英三科,满分450分),命题依据高中课程标准。
退役士兵考生无需提供学业水平成绩,但须提交《江苏省高职提前招生退役士兵资格审核表》,经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院校初审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复核,免文化测试。
第五章 录取规则说明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处具体落实,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下进行。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评价体系:
普通专科类考生按“学业合格科目数量+综合素质评价”排序择优录取;若合格科目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数、语外、数外组合成绩,最终仍无法区分者参考综合素质材料决定。
“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项目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方式,依据总分(校测成绩+政策加分)从高到低录取;同分情况下参照语数外顺序逐项比对。
预录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公示于学校招生网站,并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以下情形可享受加分投档待遇: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10分; 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获战区级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烈士子女加20分; 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含台籍)加5分。若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仅取最高一项,累计不超过20分。
第六章 其他事项学费标准依照苏价费【2014】136号文执行:文科类4700元/年,工科类5300元/年,医药类6200元/年,艺术类6800元/年。
住宿费按苏价费【2006】185号规定收取,新生统一安排入住,费用为每年1000~1200元不等。
学校构建“奖助贷勤减免”六位一体资助体系,设有多种奖学金,优先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协助办理助学贷款。
招生咨询热线:400-799-9556;传真:0517-87088029;官网:http://zs.jsfpc.edu.cn/;微信公众号:“江苏食品药品学院招生办”。
附则说明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信息公开制度,推进阳光招生,确保公平公正。严禁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为招生,不收取额外费用。
被提前招生正式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6月高考或其他形式录取。如确需参加高考,须向县级招办提出书面申请并获批,但不可参与后续录取环节。提前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生享有同等权利。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属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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