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发文优化助学贷款政策,额度提升助力学子求学路
2025-10-19 政策解读
近日,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与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生及预科生)每人每年可申请的贷款额度上限提升至12000元;研究生则提高至16000元。此举旨在更好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子完成学业。
贷款使用范围更清晰合理通知指出,学生应结合自身需求合理申请贷款金额。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日常生活开支。承办银行需严格审核贷款用途,确保资金合规使用。同时,高校也应引导学生树立勤俭意识,积极学习并增强服务社会的能力。

目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仍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主承办机构,并鼓励其他金融机构参与。风险补偿金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5%提取,中央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若实际损失低于补偿金,多余部分由承办银行结余奖励返还;反之,则由银行承担差额。
存量资金管理更加规范透明风险补偿金的存量资金实行分省核算,主要用于抵扣未来年度贴息支出,直至余额降至当年贷款总额的5%。省级部门每年需在1月底前向财政部和教育部报备上一年度资金使用情况及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其他银行若开展该项业务,也须参照此办法执行。
多方协同保障政策平稳落地对于已与非国开行机构合作的省份,相关财政、教育、金融监管等部门需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政策平稳过渡。若贷款损失超出风险补偿金范围,由承办机构自行承担。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一律以新规为准,未尽事宜继续沿用原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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