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2021年本科及专科招生政策解读
2025-10-19 政策解读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普通本科及高职(专科)招生工作有序开展,保障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高校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首都医科大学,主管部门为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首都医科大学是由北京市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教育部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涵盖博士、硕士、本科及高职(专科)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
第四条 学校设有两个校区:校本部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顺义校区(燕京医学院)位于北京市顺义区大东路4号。
第五条 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原则,全面考核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监督。
第六条 经省级招生机构审核通过并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本科或高职(专科)新生,将收到由校长签发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学生凭此通知报到入学。完成学业且成绩合格者,颁发首都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统筹全校招生事务;下设本科和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组,分别负责两类层次的招生实施。
第八条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具体执行本科与高职(专科)招生日常工作的职能部门。
第九条 纪委承担招生过程中的监督职责,确保流程合规、公正透明。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条 招生计划根据国家政策导向,综合考虑各省考生数量、生源质量、专业就业前景等因素,并参考历年分省计划落实情况,科学制定。2021年各专业在各省的具体招生人数详见当地考试院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手册。
第十一条 在京招生的“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北京郊区定向班”、“北京急救中心定向班”等项目,按北京市相关政策和我校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相关要求,我校预留不超过总招生计划1%的机动名额,该部分计划由本科与高职(专科)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审议后使用,主要用于调节生源质量、解决同分考生录取问题或投放至生源较好的省份。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三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公布计划的120%;实行平行志愿省份,调档比例一般不高于105%。
第十四条 录取方式如下:
1. 进档考生以高考实考分数和专业志愿为主要依据,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若分数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志愿靠前者;如仍相同且专业余额不足,则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者;若加分也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及综合科目成绩或选考三科总分,单科成绩高者优先。
2. 对于达到最低录取线但未达所报专业分数的考生,如服从调剂将调剂至未满额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3. 往届生与应届生同等对待。
4. 针对北京、天津、浙江、山东、湖南、湖北、河北、福建、辽宁、江苏等省市考生,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请查阅各省考试院官网及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告。
第十五条 特殊录取要求包括:
1. 语种限制:因教学中存在中英文双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5+3”一体化及“首医阶平班”部分课程为英文授课,原则上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
2. 健康体检标准:
(1)视力要求:矫正视力不低于4.8,双眼近视矫正度数不超过800度,无色盲、色弱、斜视或弱视;
(2)听力要求:双耳听力范围均不低于3米;
(3)禁止录取嗅觉迟钝或口吃者;
(4)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左利手考生;
(5)肝功能异常者不得报考医学类专业;
(6)鉴于医疗行业特殊性,建议肢体或躯干残疾考生谨慎报考医学类专业,否则可能影响学业完成。
新生入学后须参加体检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学籍。
3. 护理学与助产学专业仅限女生及有专业志愿的男生报考,身高不得低于1.55米。
4. 北京郊区定向生:面向本市户籍考生,在提前批录取,只招第一志愿且填报相关专业的考生,教学地点在燕京医学院,需签订定向协议方可报到,毕业后由定向单位安排就业。
5. 北京急救中心定向生:同样在提前批录取,面向北京市户籍考生,仅录取第一志愿且有专业志愿者,教学地点也在燕京医学院,需签署定向协议,毕业后赴指定单位就业。
6. 内地高中班招生:西藏班、新疆班按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采取单独划线、单独录取方式,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等专业在燕京医学院培养,其余专业在校本部就读。
7. 新疆民族预科班:招收“民考汉”考生,预科一年,合格后转入本科阶段学习。
第十六条 根据《首都医科大学关于印发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符合条件的2021级新生可申请校内转专业。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第十七条 学费与住宿费标准如下:
1. 学费:“5+3”一体化本硕连读:本科6000元/年,硕士8000元/年;“首医阶平班”:本科6000元/年,博士10000元/年;普通本科:医学类6000元/年,工学类5500元/年,管理类5000元/年。
2. 住宿费:依据宿舍条件不同,每学年750至1200元不等。
3. “北京郊区定向”、“乡村医生定向”专业免收学费和住宿费。
以上费用以北京市教委当年核定为准。
第十八条 学校提供多元化资助渠道,包括困难补助、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以及各类社会捐助项目,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第十九条 报考“双培计划”、“外培计划”的考生,请参考《首都医科大学2021年高水平交叉人才培养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 临床医学(乡村医生)高职自主招生详情见《首都医科大学2021年高职自主招生章程》。
第二十一条 若部分省份高考政策调整,我校将据此制定相应录取办法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后将进行资格复核,凡发现舞弊或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首都医科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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