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春考招生简章发布
2025-10-20 招生简章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天津市的相关规定,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于2019年春季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招生工作。为保障学校与考生双方权益,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录取政策说明已被我校春季招生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天津市2019年普通高考本科及以上批次的录取,但不再参与高职高专阶段的录取。未被录取者可继续参加当年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春季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学生享有同等学习与发展待遇。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一、院校全称: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二、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三、办学层次:专科(高职)四、校区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及河西区九连山路11号

学院拥有超过50年办学历史,是天津市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连续多年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并在职业技能竞赛中屡获团体一等奖。目前在校生超万人,涵盖全国20余个省市自治区,教学规模与质量位居全市前列。
第四条 教学设施与环境依托中央和地方财政支持,学院建成占地约2万平方米的现代化实训基地,涵盖机械电子、生物制药、石油化工、经管物流等多个专业方向,配备先进设备。此外还有1.5万平方米体育馆(含乒乓球、羽毛球、健身、游泳等区域)及培训中心,体现高水平教学硬件实力。
第五条 师资力量介绍学院设有十个教学系部,教职工总数705人,其中专任教师531人。包括教授25名、副教授185名、博士及在读博士15人(含博士后3人),国家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名师1人,省部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形成以专家顾问指导、教授领衔、双师型骨干构成的高质量师资队伍。
第六条 专业设置与发展学院紧扣天津滨海新区产业布局,围绕产业链构建专业链,课程链对接产品链。现有45个专业(专科38个、本科7个),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市级特色专业5个,国家级教改试点1个,省部级精品课程10门,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8项、省部级26项,主编教材270余本,申请发明专利15项。
第七条 就业服务与升学路径学院坚持“以生为本”,确保毕业生100%推荐就业,优先安排至规范企业、高薪岗位和技术领先单位。已与近百家知名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如中石化天津公司、空中客车集团、天士力药业等,在化工、制造、医药、航空等领域开展订单培养。同时提供多种升本通道:技能大赛获奖免试推荐、本科培训班统考升本(升本率居全市前列)、专本联读自考试点班(7个专业),帮助学生实现学历跃升。
第八条 学生关怀措施严格落实国家奖助政策,设立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平均每人每年300至8000元不等,另有数百个勤工助学岗位。北辰校区师生饮用水均为免费净化水,保障健康安全。学生在校期间还可参与带薪实习,提升实践能力。
第九条 招生计划与费用标准第四条 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和社会需求编制2019年春季招生分专业计划。具体专业详情请访问官网 www.tjbhzy.com;学费标准以当年政府文件为准。
第十条 报考资格要求第五条 报考者须满足以下条件:1. 遵守宪法和法律;2. 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3. 持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随迁子女身份;4. 提供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5. 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第十一章 报名流程与确认第六条 符合条件考生应在2018年11月19日至21日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第七条 完成信息提交后,请于截止日前通过在线支付缴纳报名费90元(含30元报名费+60元考务费)。缴费成功方可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第八条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8年11月22日至23日,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区招办指定地点核对并签字确认。
第十二章 考试安排第九条 春季考试科目为“技术”和“综合能力”,全市统一闭卷笔试。“技术”考试时长120分钟,满分200分;“综合能力”考试90分钟,满分200分。第十条 考试时间定于2019年3月23日上午8:00-10:00(技术),10:30-12:00(综合能力)。
第十三章 志愿填报与录取规则第十一条 市高招办将根据学业水平成绩和两科考试结果划定志愿填报分数线。第十二条 成绩公布后,符合条件考生可在2019年4月11日至13日登录招考资讯网办理网上志愿填报。第十三条 录取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以学业水平成绩和两科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择优录取。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八科成绩按A=25分、B=20分、C=15分换算计入总分。录取过程接受多方监督。第十四条 各类加分政策依照津教委[2015]11号文件执行,录取结束后公布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第十五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审核身体健康情况,不符合标准者按规定处理。第十六条 除特殊专业外,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报考。第十七条 收到市招办备案名单后,学院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四章 后续管理与保障第十八条 新生须按时报到,逾期15日内未报到且未请假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详细要求详见《新生报到须知》。第十九条 入学后按学校管理制度和教学计划实施培养。若同时被本科和春季高职录取,仅保留本科资格,春季录取资格注销。第二十条 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岗位,助力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二十一条 达到毕业标准的学生颁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
第十五章 附则说明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9年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招生工作。第二十三条 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并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四条 咨询人员意见仅供志愿填报参考,不构成录取承诺。第二十五条 解释权归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第二十六条 咨询方式:官网:www.tjbhzy.com邮编:300221电话:022-88252748 / 88252749 / 88252754 / 88252774 / 88251843 / 88254113QQ咨询:800074566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南路梅江道九连山路11号(天津电视台新址东门对面),可乘公交632、20、662、906、838路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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