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现代职院2019春考招生简章(中职生适用)

2025-10-20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为保障学院与考生双方权益,规范招生流程,结合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五条 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审议招生重大事项,提供决策建议并实施监督。

  第六条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招生事务;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执行日常招生工作。

  第七条 招生过程严格遵守教育部规定,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院根据办学能力与市场需求,发布2019年面向天津市春季考试中职毕业生的招生计划。详细专业信息请访问官网:http://www.xdxy.com.cn。

  第九条 学费标准为普通类5000元/生·年,特殊类5500元/生·年;住宿费1000元/生·年,最终以《2019年春季新生报到须知》为准。如遇政府调整收费标准,按最新文件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录取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和本章程规定,全程接受监督。

  第十一条 分工程技术类与管理服务类录取,以文化基础和综合能力总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评价择优录取。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按志愿顺序依次录取。若所有志愿均未满足,则视是否服从调剂进行专业调整或退档处理。

  1. 若总分相同,优先录取获得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者。

  2. 同分情况下,先比综合能力成绩;若仍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成绩。

  3. 如填报非所属类别专业志愿,该志愿无效,继续按后续志愿排序录取。

  第十二条 录取加分政策依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津教委[2015]11号)执行。

  第十三条 艺术类(美术)专业要求考生参加全市联考且成绩合格,按文化与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有变动以天津市招委会通知为准。

  第十四条 所有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参照教育部等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文件。

  第十五条 各专业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请谨慎选择。

  第十六条 录取名单经天津市招办备案后,通过特快专递寄送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七条 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时报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入学应提前请假。逾期未报且无正当理由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入学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复查,合格者注册学籍,不合格者依规处理直至取消资格。

  第十九条 新生注册后,按照学校管理制度和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第二十条 设有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一条 完成学业并通过考核的学生,颁发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 经招生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四条 咨询人员意见仅为参考,不构成录取承诺。

  第二十五条 解释权归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

  第二十六条 查询方式:拨打咨询电话或登录官网了解详情。

  网址:www.xdxy.com.cn 电话:022-28193120,28172591,28172507 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3号 监督电话:022-28116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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