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艺美院2019年春考招生办法公布
2025-10-20 招生简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2019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保障学院与考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流程,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招生机构学院设立普通高职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政策制定、计划分配及重大事项决策;同时设立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执行部门,具体落实招生宣传、录取及日常事务。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和社会需求,编制2019年春季招生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向社会公布。学费标准按天津市物价局规定执行,艺术类专业为8000元/生·年,若政府调整收费标准,则以最新文件为准。

报考者须符合天津市当年春季高考报名政策。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相关通知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综合评价方式,以考生志愿、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艺术类考生需取得市级统考合格证。
录取时,按总分(学业水平成绩换算后的绩点+职业技能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满足专业志愿。如所填专业均未录满,服从调剂者可调剂至未满额专业;不服从者将作退档处理。
当总分相同时,优先比较A等第数量,其次为B等第,依此类推;若等级相同,则比较语文数学总分;再相同则依次比对地理、物理、生物、化学、历史、政治成绩;最终仍无法区分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第六章 后续管理新生入学后,将按照学院学生管理制度进行培养与管理,完成教学计划并通过考核者,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艺术类专业材料费用较高,建议家庭经济困难或低保户考生慎重报考。
学院设有奖学金体系及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规定申请资助。
第七章 附则本章程仅适用于2019年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上级备案后生效。
咨询与录取查询网址:http://www.gmtj.com邮箱:tjgyms@163.com电话:022—26786329传真:022—26773252邮编:300250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红星路革新道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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