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运职业学院2019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面向中职毕业生)

2025-10-20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及《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保障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流程,结合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招生机构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牵头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涵盖招生办、纪检、教务处和学工部等部门负责人,全面统筹招生政策制定、计划分配及录取决策。日常事务由招生办公室负责执行,确保招生工作有序开展。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专业设置与费用标准

2019年春季考试面向中职毕业生的招生专业及人数详见学院官网(www.tjmc.edu.cn)或天津市考试院网站(www.zhaokao.net)。招生计划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等因素动态调整,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

学费标准按天津市物价局规定执行:普通专业5000元/生·学年,特殊专业5500元/生·学年;住宿费6-8人间为800–1000元/生·学年。部分专业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并颁发国家认证证书,相关费用另行收取。

第四章 身体条件与特殊要求

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仅限男生报考;其余专业男女不限。航海类专业建议肝功能正常,以满足用人单位体检要求。

航海技术专业:双眼裸视力≥4.7(0.5),矫正视力均达4.9(0.8),辨色力正常,男生身高≥1.65米,女生≥1.60米,无口吃。

轮机工程类:双眼裸视力≥4.6(0.4),矫正视力均达4.8(0.6),非色盲,身高≥1.55米。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烹饪专业:双眼裸视力≥4.6(0.4),矫正视力均达4.8(0.6),非色盲,身高≥1.55米。

所有涉海专业考生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体检标准》,且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小语种考生需慎重选择。

第五章 录取原则

录取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以“文化基础+职业技能”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德智体美发展情况择优录取,接受社会监督。

专业志愿录取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匹配填报志愿。若所报专业均未录满,服从调剂者可调剂至空缺专业;不服从者退档处理。

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外语单科成绩较高者。享受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将按相关规定予以照顾。

录取结果可通过天津市考试院官网查询。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标准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后续管理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时报到,逾期未报且无正当理由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安排详见当年《新生报到须知》。

入学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复查,合格者注册学籍,不合格者视情况处理直至取消资格。

学院依照《学生手册》《学籍管理规定》等制度对学生进行培养与管理,确保教学质量。

设有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完成学业并通过考核的学生,将获得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 附则

本章程适用于天津海运职业学院2019年春季考试中职毕业生招生工作。

咨询人员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录取承诺。

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

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8号 电话:022-28779722 / 28779900 / 28779901 纪检电话:022-28620706 邮编:300350 传真:022-28779901 QQ在线咨询:800056408 网址:www.tjmc.edu.cn 邮箱:tjhyzyx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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