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2021年春季面向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2025-10-20 招生简章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相关规定,为保障学校与考生权益,规范招生流程,结合学院春季招生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一、学院名称: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二、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三、办学层次:专科
四、学院代码:12723
五、学院简介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专科层次普通高校,也是天津市唯一一所公安类高职院校,由天津市公安局与市教委共同管理。校园占地约33.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超8.6万平方米,配备现代化教学设施:包括可容纳2000人同时上课的多功能教学楼、22个专业实验实训室(如刑事照相、痕迹检验、心理测试等)、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及电教中心;警体训练馆满足散打、格斗和球类运动需求;标准塑胶田径场可承办国家级赛事;射击馆设15个靶位,支持25米与50米训练并配有自动报靶系统;图书信息中心藏书24.29万册,提供电子阅览服务,并接入公安网与教育网;学院设有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及8个教学系部,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师205人,其中高级职称79人,中青年教师为主体,形成多学科交叉的教学科研团队。
第三章 招生机构职责第五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统筹制定招生政策、计划及重大事项决策。
第六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过程,确保公平公正。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负责日常招生事务执行,在招生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费用标准第八条根据办学条件、专业发展与社会需求,学院公布2021年春季招生分专业计划,具体详见《2021年天津市春季招收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费每年5000至5500元,住宿费800元/年。最终收费标准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
第五章 报考条件与要求第十条具备本市户籍或居住证随迁子女身份,且已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或同等学力考生,可在指定区县招办申请春季招生报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普通高考标准执行。
第六章 录取规则第十一条录取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原则,依据“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总分计算方式:将语文、数学、外语等9门科目按合格计20分、不合格不计分的方式换算成绩点,与“技术”、“综合能力”成绩合并计入总分。
第十三条专业志愿录取采用分数优先模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匹配考生所填专业志愿。若未达所报专业线,则顺延至下一级志愿,直至最后一个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等三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五条录取办法严格遵循天津市相关春季招生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对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津教委〔2015〕11号文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公共外语课程统一为英语,建议小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八条录取名单经天津市招办备案后,通过EMS寄送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后续管理措施第十九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时报到,逾期未到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复查,不合格者依规处理,直至取消学籍。
第二十一条实行警务化管理,按人才培养方案组织教学培养。
第二十二条设有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岗位,助力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完成规定课程并通过考核者,颁发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21年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经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
第二十六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相关政策废止,一律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咨询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不构成录取承诺。
第二十八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内容。
第二十九条考生可通过电话或官网查询招生动态与录取结果。
网址:www.tjjingyuan.cn
电话:022-58786536
传真:022-58786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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