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现代职院2019春考招生简章(面向高中毕业生)
2025-10-20 招生简章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为保障学院与考生权益,规范招生流程,结合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第五条 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重大招生事项的审议、咨询与监督。
第六条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招生事务,下设招生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

第七条 招生过程严格遵守教育部规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第八条 根据办学能力与市场需求,学院发布2019年春季考试面向天津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详情请访问官网:http://www.xdxy.com.cn。
第九条 学费标准为普通类5000元/生·年,特殊类5500元/生·年;住宿费1000元/生·年。若政府调整当年收费标准,以最新文件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条 录取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执行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接受多方监督。
第十一条 录取依据包括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技术”和“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择优录取。各科成绩按A=25分、B=20分、C=15分换算计入总分。
第十二条 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按总分排序逐个匹配专业志愿。如未录满且服从调剂,则调至空缺专业;不服从则退档。
1. 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获得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等荣誉者。
2. 若总分相同,依次比较A/B/C等级数量,再比语文数学总成绩,最后依地理、物理、生物、化学、历史、政治等顺序比较,直至区分。
3. 文史类考生填报仅限理工类的专业志愿无效,自动跳转至下一个志愿继续录取。
第十三条 照顾政策依照津教委[2015]11号文执行。
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要求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通知规定。
第十五条 各专业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十六条 录取名单经天津市招办备案后,通过特快专递寄送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后续管理第十七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时报到,逾期未报且无正当理由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入学三个月内复查,合格者注册学籍,不合格者按规处理直至取消资格。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按学校管理制度与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第二十条 设有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岗位,助力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一条 完成学业并达标者颁发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9年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 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报上级部门审批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 咨询人员建议仅供志愿填报参考,不构成录取承诺。
第二十五条 解释权归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
第二十六条 查询方式:登录网站 www.xdxy.com.cn 或拨打咨询电话:022-28193120、28172591、28172507;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3号;监督电话:022-28116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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