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运职业学院2022年春季高考招收高中毕业生章程

2025-10-20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保障学校与考生双方权益,规范招生流程,结合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招生机构

学院根据天津市教委相关规定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和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教学及纪检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和纪检办公室负责人。该小组负责统筹招生政策制定、计划分配以及重大事项决策,并指导录取、咨询与信访等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费用标准

2022年春季考试招生专业及名额详见学院官网(www.tjmc.edu.cn)或天津市招考网(www.zhaokao.net)。招生计划将根据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质量和社会需求科学制定并公示。若某专业一志愿录取率高、分数优,经批准可适度调整计划。

学费标准按天津市物价局规定执行:普通专业5000元/年·生,特殊专业5500元/年·生;住宿费6人间为1000元/年·生。部分专业在校期间组织专项技能培训,合格者可获国家认证证书,相关费用亦遵照物价局标准收取。

第四章 报考条件与要求

报考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邮轮方向)等专业的考生需满足特定身体条件:

航海类专业仅限男生报考,建议肝功能正常; 航海技术专业要求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7(0.5),矫正后达4.9(0.8),无色盲,身高≥1.65米; 轮机工程与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要求双眼裸视力≥4.6(0.4),矫正后≥4.8(0.6),无色盲,身高≥1.55米;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与烹饪类专业按普通类标准录取,但申请海员证书者应符合海员体检标准; 所有航海类专业考生必须通过海员体检标准审核; 公共外语为英语,小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

如入学体检不合格,学院有权对相关专业学生进行专业调整。

第五章 录取原则

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以考生志愿和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评估德智体美劳表现,择优录取。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专业录取顺序基于“技术+综合能力+学业水平考试”总分排序,优先满足第一志愿,依次递进至最后一个志愿。若未录满且服从调剂,则安排至缺额专业;不服从者退档处理。

若总分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高者。

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按照天津市春季考试实施办法投档录取。

录取结果可通过天津市招考网查询。

开学后将复查新生健康状况,不符合规定的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处理。

第六章 后续管理

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时报到,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应征入伍者可按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入学时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注册学籍。发现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取消学籍。

学院依照《学生手册》《学籍管理办法》等制度开展日常管理和人才培养,转专业执行《转专业实施细则》。

设有多种奖助体系,含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岗位,助力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完成学业并通过考核的学生,颁发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 附则

本章程适用于天津海运职业学院2022年天津市春季高考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

招生咨询人员提供的信息仅供志愿填报参考,不构成录取承诺。

解释权归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所有。

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8号 电话:022-28779722 / 28779900 纪检电话:022-28779686 邮编:300350 传真:022-28779901 QQ在线咨询:800056408 官网:www.tjmc.edu.cn 邮箱:tjhyzyxy@163.com 微信公众号: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招生办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202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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