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联合发布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新规

2025-10-19 政策解读

政策文件发布: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

教职成〔202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经济信息化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应急管理厅(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工信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各银保监局:

明确实习育人定位,强化实践教学功能

为深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教育部联合多部门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并印发。各地要深刻理解实习作为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核心价值,坚持立德树人导向,优化岗位供给机制,鼓励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提供与专业匹配的实习机会。同时,应结合数字化转型趋势,推动实习内容与信息技术融合,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并根据贯通培养等新模式科学安排实习周期,协调好实习与升学、考证之间的关系。

严明规范要求,筑牢安全底线

新修订的《规定》从组织、管理、考核到安全保障,构建了全流程管理制度,明确提出“严禁”事项1项、“不得”行为27项,划定了清晰红线。各级教育部门要通过多样化的宣传形式,如专题讲座、图文展板、短视频等,帮助师生及家长掌握政策要点,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优秀案例,形成示范效应,营造重视实习、规范实习的良好氛围。

健全协同机制,压实各方责任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需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细化激励措施,明确监管职责分工。指导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依据《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示范文本)》签订协议,确保条款完整、权责清晰。省级层面应在2022年3月底前建成省级实习信息平台,实现备案全覆盖、过程动态化监管。并将实习成效纳入学校办学质量评估体系,作为领导干部履职评价的重要参考。

强化监督问责,保障实习质量

各地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原则,定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加强安全管理,完善突发事件应对预案。省级教育部门应联合公安、应急、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聚焦高风险领域实施专项检查。地方教育机构和职业学校须在2022年1月底前公布监督电话,建立问题台账,做到发现一个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违规行为依法追责,实行联合惩戒。教育部也将组织实地调研,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将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与实习融合,引导先进制造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设立实习岗位;财政部门要合理确定生均拨款标准,支持实习安全保障支出;人社部门探索实习生工伤保险机制;银保监会负责监管实习责任险与意外险;应急管理部门督促相关行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国资部门指导国有企业将实习纳入人才规划;市场监管部门则把实习合规情况纳入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失信惩戒。这些举措将共同助力实习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请各地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于2022年2月20日前报送实施方案,重要进展及时反馈。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鸿蒙教育”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鸿蒙教育”,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