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部署新职教法学习宣传与实施工作

2025-10-19 政策解读

教政法厅函〔202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新职业教育法正式施行,意义重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已于2022年4月20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并自同年5月1日起实施。为推动该法的学习宣传与落地执行,现就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深刻理解修法背景与核心价值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关键环节,承担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艺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使命。此次修订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系统总结了近年来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了现代职业教育法律框架。新法坚持目标导向,强化体系建设;聚焦问题导向,创新制度设计;注重效果导向,提升社会认同。深入实施新法,对推进依法治教、提升职教质量、建设教育强国具有深远意义。

在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征程中,职业教育前景广阔、责任重大。各地各单位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将职业教育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学习宣传为抓手,深化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改革,增强适应性,加快建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国家发展输送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多措并举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各地要将新法学习纳入近期重点工作,作为“八五”普法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周密部署。

集中组织,广泛覆盖

2022年职业教育活动周期间,要把新法学习作为重点任务,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各级教育部门和职业院校应将其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和干部培训计划,采用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等形式扩大影响范围,面向企业、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等深入开展普及教育。

聚焦重点,深化理解

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修法内涵。重点学习党的领导、类型教育定位、产教融合、多元办学等关键制度,深刻领会其政策逻辑与实践意义。

注重实效,凝聚共识

通过学习宣传统一思想,提升领导干部和师生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激发行业企业参与热情,形成全社会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与工匠精神。

全面推进法律贯彻落实

各地要围绕六大重点任务,切实把法律规定转化为实际行动,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强化党的领导,健全体制机制

依法完善党对职业教育的领导体系,落实公办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民办学校党建,确保党的领导贯穿始终。

优化管理结构,统筹资源布局

将职业教育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明确政府统筹、分级管理、校企协同的责任分工。强化教育行政部门综合协调职能,依法调整优化管理职责,提升治理效能。

构建贯通融通体系,打通学习通道

加快建立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现代职教体系,推动学分互认、成果转换机制建设,推进国家学分银行试点。鼓励普通中小学、高校融入职业教育内容,支持职业学校开展职业启蒙教育。

鼓励多元办学,激发社会活力

支持企业深度参与办学,发挥其主体作用,推动大企业举办优质职业教育。加强与行业组织协作,引导其参与专业目录制定、标准建设和人才预测。

提升质量与适应性,服务产业需求

根据产业发展趋势增设新兴专业,加快紧缺领域如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人才培养。完善教学标准、招生评价、课程设置等制度,落实学校自主权,鼓励对接市场需求灵活办学。

加大保障力度,营造良好生态

依法落实经费投入机制,制定生均拨款标准,保障学校运行。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吸引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专业化教师培养体系,鼓励聘请高技能人才任教。办好活动周、技能大赛等活动,表彰先进典型,营造尊师重技的社会环境。

清理旧规,完善配套制度

各地要及时梳理现行法规政策,凡与新法不符的,应按程序修订或废止。结合本地实际,有计划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并持续抓好落地见效。

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形成的优秀经验、遇到的问题及建议,请及时报送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和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教育部办公厅

2022年4月25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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