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2年春季高考录取工作安排通知

2025-10-19 政策解读

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安排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春季高考是广东省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录取考生与夏季高考录取学生享有同等地位。各高校须成立由分管校领导牵头的专项工作组,统筹部署、明确分工,确保整个录取流程安全、有序、高效推进。

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操作流程

依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院校依学考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5号)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中职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1〕41号)等文件要求,落实“依学考招生”和“3+证书”两类招生方式的具体执行标准。

科学设置批次,合理划定分数线

“依学考招生”不设批次划分;“3+证书”则分为本科和专科两个阶段依次投档。录取最低控制线详见《关于公布广东省2022年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的通知》(粤招〔2022〕1号)。

优化投档机制,保障公平公正

“依学考招生”采用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模式,按1:1比例投档;“3+证书”本科批次在上线考生中择优录取,专科及退役军人批次同样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且退役军人单独划线。若遇分数相同情况,一并投档,档案一旦投出即不再检索后续志愿。

组织征集志愿,灵活调配资源

如院校未完成计划,将组织符合条件的落选考生填报征集志愿。未录满计划将在后续夏季高考中统筹使用。

严格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录取

春季高考录取时间为3月23日至31日,具体安排请参考《广东省2022年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附件)。

加强过程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各高校需按时完成分档、调档、阅档、退档等环节,确保流程闭环。对残疾但生活自理、成绩达标且志愿合理的考生应予以优先录取。对于暂无体检数据的考生,可先按规则录取,待体检结果出具后再做调整或转专业处理。

明确升学限制,避免重复录取

已被高职(专科)层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夏季高考专科层次录取;已被本科层次录取者自动取消春季高考资格。新生报到时严禁接收已被本科院校录取的学生。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录取考生仅能报考本科层次。

电子名册推送,规范通知书发放

自2021年起,录取新生名册通过网络平台推送电子版,不再寄送纸质版。各校须严格依据省招办审核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确保寄递安全及时。

严把档案审查,确保入学合规

新生报到须核验高中毕业证明(含中职毕业证),无相关材料不予注册。“3+证书”考生还须提供对应技能证书,未通过核验者不得报到。

落实疫情防控,保障人员健康

各校应参照高考防疫指引,做好场地消毒、间隔防护、减少聚集等措施,保障工作人员健康安全,确保录取平稳运行。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水平

选派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无亲属参加高考的教师参与录取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与省招办联络,保障信息畅通。

强化计划监管,杜绝违规行为

严格执行年度招生计划,不得擅自扩招或承诺录取。确需增加计划,须提前申请批准。专业间计划调整应在同一专业组内进行,不得损害已投档考生权益。

严守纪律红线,维护招生秩序

各级单位须遵守教育部“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严禁虚假宣传、高额奖学金争抢生源、合作机构代填志愿牟利等行为。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监督,严肃问责违规人员。

筑牢信息安全防线,防范数据泄露

严禁擅自公开考生信息(如姓名、联系方式、成绩等)。各校须按国家规定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建立保密制度和值班机制,确保系统稳定、数据安全。

深化信息公开,打造阳光招生

各校应做到“十公开”,主动发布招生章程、录取规则、专业结果等信息,开通咨询申诉渠道,配合处理信访问题,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

请各地教育部门迅速转发至辖区内学校,并督促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广泛告知全体考生。

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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