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布2022年高职春季考试招生方案

2025-10-19 政策解读

天津市高职春季考试招生政策发布

市高招办近日正式印发了《2022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面向各高等院校、各区招生部门及相关单位进行部署。

春季考试招生的重要地位

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体系中的关键环节,也是推动本地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改革的核心手段。目前,该模式已成为市属高职院校在本市招生的主要途径。针对不同生源群体,招生方式有所区分:对中职毕业生采用“文化基础+职业技能”评价体系;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则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综合考核机制。

落实政策要求,保障公平有序

各相关单位须严格执行《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津政发〔2016〕12号)及《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教委〔2017〕42号)的相关规定。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开展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重点加强报名资格审核、考试组织管理、招生纪律监督,并对违规行为坚决查处,确保整个招生过程规范、安全、公正、高质量推进。

文件执行与公开说明

《2022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文件发布日期为2021年10月28日,属于主动公开类信息。

来源:天津教育招生考试院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鸿蒙教育”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鸿蒙教育”,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