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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8 院校招生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打破两类人才之间的职业壁垒,推动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融合发展。
深化机制改革,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意见》明确指出,要破除制约人才成长的制度障碍,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构建理论与实践融合、技术与技能协同的人才评价激励体系,充分释放高技能人才的创新潜能。

在原有工程领域基础上,《意见》将贯通范围拓展至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以及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同时,支持高技能人才申报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在技术融合度高的领域做到“能通则通”。
优化评审标准,突出实际贡献《意见》强调进一步破除“唯学历、唯论文、唯职称、唯奖项”的倾向,降低高技能人才参评职称的门槛。只要具备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即可参与职称评审,不再强制要求学历、外语或计算机证书。评审更注重其在科技成果转化、操作规程执行、生产难题解决、技术革新参与、工艺改进及带徒传技等方面的实绩表现。对长期扎根一线的高技能领军人才,设立特殊通道,并鼓励地方和单位开展单独分组、单独评审试点。
双向互通机制,促进岗位衔接《意见》还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推动评价制度与用人机制深度融合。探索企业内部技能岗位等级与管理、技术岗位序列相互对应关系,建立专业技术岗、管理岗与技能岗之间的横向衔接机制。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在进修学习、岗位聘任、职级晋升、评优评先及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可享受与同层级专业技术人员同等权益。
强化落实保障,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文件要求各地各部门采取务实举措,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政策红利真正惠及两类人才群体。同时要加强宣传解读,提升用人单位积极性,引导广大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主动参与、双向流动。
内容来源:人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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