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职院校招生迎来史上最严新规,违规院校将面临严厉处罚
2025-10-18 院校招生
三湘都市报3月30日讯(记者 黄京)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秩序,湖南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及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等职业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并出台高中阶段招生“六条禁令”。此举旨在杜绝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和违规跨区域招生现象,明确要求未在省级平台公布信息的中职学校不得开展招生工作。

《通知》强调,各市州需完善招生协同机制,落实职普分流政策,将应届初中毕业生增量重点用于发展中职教育。同时,严禁未经批准的跨区域招生行为,并严格按计划执行招生任务。
今年起,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简称“省平台”)成为唯一合法信息发布渠道,涵盖学校名称、办学性质、地址、专业设置、收费标准、资助政策、就业情况、招生简章等内容。所有信息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上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机制,确保真实可靠。考生与家长务必通过该平台获取权威招生资讯。
五年制高职招生纳入统一管理从2020年起,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首次全面接入省平台公开发布,录取流程纳入市州统一招生体系,优先安排录取批次,强化程序规范性。
各地教育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将技工院校纳入本地高中阶段统一招生平台统筹管理,指导发放录取通知书。对国家级重点、省级示范类中职学校,在招生名额和录取顺序上给予倾斜支持。
初中校不得私自接受中职宣传中职学校的招生简章须提前备案,内容必须准确一致,与省平台信息保持同步。市州统一编印的招生指南也需备案。
各地教育部门应保障外地中职学校平等参与本地招生宣传的权利,不得设限或封锁地区壁垒,并于4月底前推动初三学生及家长了解省平台网址与APP入口。
特别提醒:任何初中学校未经上级批准,不得擅自接待中职学校进校宣讲,也不得组织学生前往中职学校参观交流。
专业调整与联合办学更趋规范湖南将建立中职专业动态调整机制,鼓励错位发展、优势互补,防止重复建设和盲目增设专业。
对于联合办学,《通知》提出明确门槛:省内合作办学主体原则上须为高职院校或省卓越中职、国家改革示范校、国家重点校、省级示范校;合作方则需达到教育部规定的中职设置标准。
联合培养的学生先在就读校注册学籍,转入联办校时由对方办理转学手续,严禁重复注册。双方必须严格经费使用,禁止套取财政资金、擅自加收费用或变相涨价,且不得设立异地分校或教学点。
六条禁令剑指招生乱象《湖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六条禁令”》明确列出严禁虚假宣传、公办民办高中超计划招生等行为。
纪检监察机关将重点查处初中学校或教师控制生源输送民办学校牟利、中职买卖生源、审批监管失职等问题。
对违规中职学校,视情节可采取通报批评、扣减招生计划、核减项目经费、取消评优资格、撤销品牌称号乃至暂停招生资格等措施;初中学校违规将被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民办学校则依法依规处理。
相关责任人如学校负责人、公办教师,将依据师德处理办法问责追责;监管不力者也将被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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