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2021年春季本科招生政策解读
2025-10-20 招生简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保障学院及考生的正当权益,确保招生过程依法合规,结合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春季本科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学院设立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招生政策制定、计划分配及相关重大事项决策。
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执行机构,承担日常招生事务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整个招生流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确保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费用标准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学科建设、生源质量及社会需求,编制并公布2021年面向天津市春季高考的本科招生计划,详情可查阅《2021年天津市春季高考招生计划》,或访问天津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和学院官网(http://tj.ustb.edu.cn)。
学费标准按天津市核定金额执行:会计学专业15000元/人·年,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专业18000元/人·年;住宿费1500元/人·年。具体以当年招生简章或新生入学须知为准。如遇政府调整收费标准,将依新规执行。目前暂未开展助学贷款和学费减免政策,家庭经济困难考生请谨慎报考。
第四章 录取原则录取坚持“公平竞争、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及天津市招委相关政策,以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和总成绩(文化基础考试+综合能力测试)为主要依据,全面考察德智体美劳素质,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院校志愿录取遵照天津市招委规定执行。
专业志愿录取采用“分数优先”方式,即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满足考生所填专业志愿。若未达第一志愿专业分数线,则依次查看后续志愿,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如所有专业均未录取且服从调剂,将调剂至未满额专业;不服从者则退档。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对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按天津市招委规定执行。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单科成绩突出(工程技术类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管理服务类依次为外语、数学、语文)或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及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不符合标准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非英语专业公共外语课程统一为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需慎重选择。
录取名单经招办备案后,学院将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已被春季考试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秋季高考各批次录取。
第五章 后续管理新生入学后,学院依据《学籍管理办法》进行规范化管理,并按教学计划开展培养工作。
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报到的,应提前请假;逾期未报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应征入伍新生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学院在报到时初审入学资格,合格者予以注册;复查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学籍。
学院设有奖助学金及勤工俭学岗位,帮助有需要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完成规定课程并通过考核的学生,将颁发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学位授予按照国家和学院相关规定办理,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 则本章程仅适用于2021年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春季本科招生工作。
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招生咨询人员提供的信息仅供考生参考,不构成录取承诺。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招生,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自行承担。
招生联系方式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环东路1号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301830
电话:022-22410960 / 022-22410969
网址:http://tj.ustb.edu.cn
邮箱:TJzhaosheng@ustb.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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