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轻工职院2019春考招中职毕业生简章
2025-10-20 招生简章
★国家级(优秀)示范性骨干校
★2018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
★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

★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全国机械行业骨干职业院校
★天津市高水平示范院校
★全国数控技术应用专业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天津市新能源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中国模具工业协会职业教育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
★天津市模具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
学院概况与办学实力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和天津市相关文件精神,为保障学校与考生权益,依法依规开展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招生政策的核心渠道,也是招生咨询与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基本情况:
(一)全称: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二)性质: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三)层次:专科(高职),学制三年
(四)学院代码:12732
(五)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号
(六)简介:学院位于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占地866亩,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在校生超8500人。作为国家级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学院荣获多项殊荣,包括“世界先进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黄炎培职业教育奖”获得者、全国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全国数控紧缺人才培训基地等。同时担任中国模具工业协会职教委主任单位、全国轻工行指委副主任单位,并在天津市率先跻身全国高职服务贡献50强行列。
学院设有数字化设计制造、智能装备自动化、新能源节能、信息化智能、创意产品设计、现代服务管理六大专业群,开设31个高职专业及2个联合培养本科专业。其中,模具设计与制造、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电子商务为国内顶尖品牌;计算机网络技术、服装设计、数控设备维护、环境艺术设计、市场营销为优质骨干专业;工业机器人、文物修复、信用管理等为特色方向。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7%以上,深受用人单位好评。
学院与瑞士GF集团、德国蔡司、西班牙歌美飒、三菱电梯、中国英利等11家全球知名企业共建实训中心,拥有校外实习基地165个。校企合作建成国内首个精密模具智能制造生产线并设立协同创新中心,获批教育部工业机器人合作项目和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牵头组建京津冀模具职教集团和全国新能源类专业联盟。2018年4月,作为全国唯一代表在全国教育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产教融合经验,示范效应突出。
连续11年承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相关赛项,累计获国家级和市级教学成果奖13项,引领作用持续增强。创新创业教育融入课程体系,设立“轻职众创空间”,连续两年被评为天津市A级高校众创空间。设立国家奖学金、市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等,年均奖助资金超800万元,另有德国菲尼克斯、LG、瑞士GF、英利等企业设立专项奖学金。
学院积极推进国际合作,实施“引进来+走出去”战略,与新西兰、德国、瑞士等多国机构建立合作关系。2018年5月,“天津鲁班工坊体验馆”落成,全面展示鲁班工坊建设成果,受到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高度肯定。
秉持“修德育能,日见其功”的校训,学院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扣区域产业需求,服务国家战略,协同育人,培养德技双馨的新时代工匠。
招生组织与流程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与招生领导小组,统筹规划招生政策、计划及重大事项决策。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为常设执行机构,负责日常招生事务。
招生计划与费用标准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专业布局、生源情况和社会需求,编制2019年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七条 收费标准如下:学费普通类5000元/生·年,特殊类5500元/生·年,艺术类8000元/生·年;住宿费按房间人数划分:8人间800元/生·年,6人间10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以天津市最新规定为准。
录取原则与办法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录取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据考生志愿和春季考试总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多方监督。
第九条 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方式,即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第十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天津市高招办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使用联考成绩,在合格前提下同样实行“分数优先”原则。
第十二条 已被春季招生录取的考生若参加秋季高考,只能报考本科批次,若同时被两校录取,仅保留本科资格。
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等三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 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录取结果通过特快专递寄送通知书,考生可登录学院官网或拨打咨询电话查询。
后续管理与保障机制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依据学院学生管理制度和人才培养方案开展教学与管理。
第十八条 设立多种奖助体系,含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助力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九条 完成学业且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附则与联系方式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9年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 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 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意见仅供参考,非录取承诺。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通过官网、电话、通知书等方式公布。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号
邮编:300350
电话:4006-246-357 / 022-27391636(传真)
网址:www.tjlivtc.edu.cn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8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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