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轻工职院2019年春季高考招高中毕业生简章
2025-10-20 招生简章
★国家级(优秀)示范性骨干校
★2018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
★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

★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全国机械行业骨干职业院校
★天津市高水平示范院校
★全国数控技术应用专业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天津市新能源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中国模具工业协会职业教育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
★天津市模具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
第一章 总则说明第一条 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市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为保障春季招生工作的规范、公平与公正,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招生政策及信息的重要窗口,也是开展咨询与录取工作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参加天津市高职春季考试并被我院录取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仍可参与秋季本科批次录取;若被本科院校录取,我院将全额退还学费。春季招生学生与高考录取生享受同等教育待遇。如同时被本科和高职录取,学籍注册以本科为准,高职录取资格自动取消。
第四条 学院概况:
(一)名称: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二)性质: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
(三)层次:专科,学制三年
(四)代码:12732
(五)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号
(六)简介:学院位于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占地866亩,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在校生超8500人。是国家级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世界先进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黄炎培奖”获得者、全国就业竞争力示范校,以及多项国家级紧缺人才培训基地。拥有模具设计与制造、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电子商务等顶尖品牌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服装设计等优质骨干专业,以及工业机器人、文物修复等特色方向。毕业生就业率常年保持在97%以上,深受企业认可。
第二章 招生计划与费用标准第五条 根据办学资源和社会需求,我院发布2019年春季考试招生分专业计划,详情请查阅《天津市高职春季考试招生计划》或访问官网(http://www.tjlivtc.edu.cn)。
第六条 收费标准如下:普通类专业学费5000元/年,特殊类专业5500元/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年;住宿费按房间人数区分:8人间800元/年,6人间1000元/年。如有调整,以天津市最新规定为准。
第三章 报考条件与要求第七条 具备本市户籍或居住证随迁子女身份,且持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或往届高中毕业生,可在报名区招办申请报考春季考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体检参照普通高考执行。
第四章 报名流程第八条 符合资格的考生须于2018年11月19日至21日登录“招考资讯网”完成网上报名,并通过在线支付缴纳90元考务费(含报名费30元、考务费60元)。逾期不补缴,现场也不接受现金缴费。
第九条 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需于2018年11月22日至23日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复印件至指定地点进行信息确认。
第五章 考试安排第十条 考试科目为“技术”和“综合能力”。其中,“技术”涵盖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考查基础知识与实践能力;“综合能力”测试时事政治、语言理解、逻辑判断及职业适应力。两科均依据市高招办发布的考试大纲命题,无需专门备考。
第十一条 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技术”考试时长120分钟,满分200分(信息技术80分,通用技术120分);“综合能力”考试时长90分钟,满分200分。
第十二条 全市统一时间考试:2019年3月23日上午8:00—10:00为“技术”,10:30—12:00为“综合能力”。
第六章 志愿填报第十三条 市高招办根据考生学业水平成绩及两科考试结果划定志愿填报分数线。
第十四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在4月11日至13日期间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行志愿填报。
第七章 录取规则第十五条 学院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依据考生学业水平成绩、“技术”与“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并参考综合素质材料择优录取。语文、数学等8门科目成绩按A=25分、B=20分、C=15分换算计入总分。
第十六条 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匹配专业志愿。未录满的专业可调剂,不服从则退档。
第十七条 同分情况下优先比较A等第数量,依次类推至B、C等级;若仍相同,则依次比对语数总成绩及地理、物理等单科成绩;最终仍一致者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安排专业。
第十八条 录取照顾政策按津教委〔2015〕11号文件执行。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使用市级统考美术成绩,录取同样遵循分数优先原则。
第二十条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后续管理措施第二十一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时报到,特殊情况需请假。逾期未报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入学后学院组织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院依规实施学生管理和培养方案。
第二十四条 设有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及多家企业设立的专项奖学金(如德国菲尼克斯、LG、瑞士GF等),年资助金额超800万元。
第二十五条 完成学业并通过审核的学生,颁发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9年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 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生效。
第二十八条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章程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咨询建议仅供参考,非录取承诺。
第三十条 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www.tjlivtc.edu.cn
咨询电话:4006-246-357 022-27391636(兼传真)
咨询地点: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号,具体交通路线详见官网。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8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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