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道职院2024年天津高职分类招生章程(面向高中毕业生)
2025-10-20 招生简章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政策文件,特别是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发布的《市高招办关于印发2024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招办高发〔2023〕13号),为保障学院与考生双方权益,规范招生流程,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五条: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统筹全校招生事务,包括政策制定、计划编制及重大事项决策;同时成立招生监察小组,全程监督招生过程,确保公平公正。
第六条:学院组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作为常设执行部门,负责日常招生组织与协调。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第七条:根据办学资源、专业建设需求和市场需求,学院确定了2024年面向天津地区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详见下表。更多专业信息请访问官网(www.sirt.edu.cn)。
第八条:学费标准为5000元/生·学年,住宿费为500元/生·学年,均按照河北省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冀价行费【2008】42号)。
第四章 报名、考试及志愿填报第九条:报名资格要求如下: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
(2)具有天津市户籍的应届或同等学力普通高中毕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高校在读或已录取保留入学资格者;
(2)非应届高中在校生;
(3)以虚假材料报名并违规参加高考的学生;
(4)因违反考试纪律被暂停考试且仍在处罚期内者;
(5)触犯刑法正在服刑或被采取强制措施者(未成年人按法律规定处理);
(6)其他不符合国家或地方政策规定的人员。
第十条: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
第十一条:考生须按《2024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要求参加考试并填报志愿。
第五章 录取原则第十二条:录取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天津市招委相关政策,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十三条:录取依据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评定。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等9门科目按合格计20分、不合格不计分,计入总分;若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技术、综合能力单科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四条:所有专业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
第十五条: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六条:录取结果经天津市招办备案后,在学院官网公布,并寄送录取通知书。
第十七条:本章程仅适用于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天津市高职分类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工作。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咨询与查询方式电话:0311-88621131,88621260
传真:0311-88621260
联系人:吕老师 管老师
网址:www.sirt.edu.cn
官方微信:stlyzsjyc
纪检监察电话:0311-886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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