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指南

2025-10-20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保障学院与考生的正当权益,规范招生流程,结合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五条 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审议招生重大事项,提供决策建议并实施监督。

第六条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院招生事务;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执行日常招生工作。

第七条 设立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的监察小组,全程监督录取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根据办学能力与市场需求,学院公布2018年面向天津市春季考试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详情请访问官网:www.xdxy.com.cn

第九条 学费标准为:普通类专业5000元/生·年,特殊类专业5500元/生·年;住宿费1000元/生·年。如遇政府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录取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天津市相关政策及本章程规定,主动接受多方监督。

第十一条 录取依据包括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技术”与“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材料,择优录取。其中,语文、数学等8科成绩按A=25分、B=20分、C=15分换算后计入总分。

第十二条 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匹配考生志愿。若未录满专业且服从调剂,则安排至空缺专业;否则退档。

1. 若总分相同,先比较A等级数量,再比B,依此类推;若仍相同,依次比较语数总成绩及地理、物理等单科等级;最终可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决定专业分配。

2. 文史类考生误报理工类专业志愿时,该志愿无效,继续匹配下一志愿。

第十三条 录取加分政策参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津教委[2015]11号)执行。

第十四条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三好学生。

第十五条 体检要求遵循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通知。

第十六条 所有专业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七条 被正式录取的新生,学校将在天津市招办备案后,通过特快专递寄送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 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时报到,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应请假;逾期未报且无正当理由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合格者注册学籍;不合格者视情况处理,直至取消资格。

第二十条 入学后依照《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和《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培养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 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岗位,助力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二条 完成教学计划并通过考核的学生,颁发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

第二十四条 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 咨询人员意见仅供志愿填报参考,不构成录取承诺。

第二十六条 解释权归属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第二十七条 查询方式:登录学院官网 www.xdxy.com.cn 或拨打咨询电话:022-28193120,28172591,28172507。

咨询地点: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3号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办公室

2017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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