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18年春季普高招生简章发布
2025-10-20 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2018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天津商务职业学院于2018年启动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春季招生工作。为保障学校与考生双方权益,规范招生流程,特制定本章程。

2018年春季招生计划将严格依据天津市教委下达指标执行,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各专业具体人数。
第三章 报考条件报名者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持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随迁子女身份,且有合格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符合条件者可前往高考报名所在区招办或居住证所在区招办申请报名。
第四章 报名与确认流程符合资格的考生须于12月1日至4日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春季考试报名系统填写信息并缴费;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在12月6日至7日携带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信息确认并签字。
第五章 考试安排职业技能测试包括“技术”和“综合能力”两科,均为全市统一笔试。其中,“技术”科目含信息技术(80分)与通用技术(120分),时长120分钟;“综合能力”科目满分为200分,时长90分钟,考查政治常识、语言理解、逻辑判断等基础素养。考试时间为2018年3月24日上午8:00-10:00和技术科目,10:30-12:00为综合能力考试。
第六章 收费标准与录取规则学费标准分为两类:普通类专业每年5000至5500元,中外合作类专业约13500至14500元;住宿费按800元至1200元/年收取,如遇政府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参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A=25分,B=20分,C=15分)、技术与综合能力考试分数,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平行志愿共设9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6个专业及1个调剂选项,按总分排序逐级投档。
第七章 后续管理与服务新生应按时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后将按《学生手册》和教学计划开展培养。学校设有绿色通道、助学贷款、奖学金体系,支持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修满课程并通过考核的学生将获得全日制大专学历证书。
第八章 附则与联系方式本章程仅适用于2018年春季招生,咨询意见仅供参考,不构成录取承诺。最终解释权归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所有。
咨询电话:59655460–59655427;传真:(022)59655424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23号,邮编:300350QQ群:295142103;官网:www.tcc1955.edu.cn电子邮箱:tifert_zhaosheng@126.com微博账号: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公交路线:220路至商务学院站下车;行车路线:天津大道→津沽公路→文慧北路→右拐雅观路→谨慧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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