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21年春季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简章
2025-10-20 招生简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津政发〔2016〕12号)《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教委〔2017〕42号)及《2021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津招办高发〔2020〕1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天津商务职业学院于2021年启动中职毕业生春季招生工作。为保障学校与考生双方权益,规范招生流程,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统筹招生事务,落实上级政策、编制招生计划并审议重大事项;同时成立招生办公室作为日常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相关工作。
第三章 学校概况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是一所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创建于1955年。秉承“厚德尚能,励学弘商”的校训,致力于培养现代服务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是天津市首批高职示范校之一。
目前拥有海河教育园、河东和河西三个校区,总占地5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获评天津市最美校园(高职组第一名)。设有8个二级学院和4个教学部,涵盖国际贸易、外语、会计、信息技术、旅游、广告、金融等多个专业方向,全日制在校生达8172人,教职工439人,其中专任教师354人,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175人。
学校构建了以现代服务业为核心的特色专业体系,现有6大类共41个专业,持续推进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打造覆盖多岗位、全流程的综合实训平台,助力学生实现高质量就业与创业。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费用标准2021年春季招生计划以天津市高招办公布为准。学费标准如下:普通类专业5000–55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生·年;住宿费按6人间标准收取1000元/生·年。若当年物价部门调整收费标准,则按最新规定执行。
第五章 报名与考试安排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按照《2021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完成网上报名(含缴费)及现场确认。免试保送生须填写审批表并通过市教委审核后,由我校确认并办理报名手续。
考试细则严格参照天津市统一政策执行。报考广告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全市美术类联考且成绩合格。
第六章 录取原则与流程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据春季高考总分(文化基础+职业技能)择优录取,并综合考量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严格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机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投档采用平行志愿模式,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规则,依次匹配考生志愿顺序。如所填专业均未录取,服从调剂者可调至缺额专业,不服从则退档处理。
已被春季录取的考生如符合秋季高考条件,仅能填报本科批次志愿,不得再参与专科层次录取;若后续被本科院校录取,电子学籍将仅保留本科资格,原录取资格自动注销。
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综合能力、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照顾政策遵照天津市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非英语专业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请小语种考生谨慎选择。
第七章 后续管理与服务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要求按时报到,逾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特殊情况应提前联系招生办说明。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标准或存在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
学生注册后将依照《学生手册》《学籍管理规定》等制度进行培养管理,修满学分即可获得三年制专科毕业证书。
学校全面落实国家奖助政策,开通“困难学生绿色通道”,积极协助申请助学贷款,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 附则及其他信息本章程仅适用于2021年天津商务职业学院面向中职学生的春季招生。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此前相关政策一律废止,以本章程为准。
招生咨询人员提供的建议仅供参考,不构成录取承诺。解释权归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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