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建管理职院2017春考招生简章(中职生专用)
2025-10-20 招生简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发布的《2017年天津市高等学校春季招生工作规定》,为保障学院与考生双方权益,规范招生流程,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招生机构2017年春季招生工作由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负责政策制定、计划分配及重大事项决策。

学院2017年在津春季招生的专业计划将根据教育部核准及市招委下达指标,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官方网站(www.tjchengjian.com)向社会公布。
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5000元/生·年;特殊类专业5500元/生·年。住宿费按房间人数区分:8人间800元/生·年,6人间1000元/生·年。最终以当年市招办公布为准,若政府调整,则按新标准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天津市相关政策,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多方监督。
志愿录取顺序上,优先考虑第一志愿报考者,仅当第一志愿人数不足时,才依次录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等考生。
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方式,即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匹配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如未达所报专业分数线,可调剂至未满额专业,各志愿之间无分数差要求。
照顾政策参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执行,体育特长生须参加面试和专业测试。
获得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等荣誉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体检标准依照国家三部委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被录取考生经天津市教委审批后,录取通知书将以特快专递形式寄送。
第五章 后续管理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按时到校报到,确有原因不能如期报到者需提前请假。逾期未报且未说明正当理由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学生管理细则》和《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日常管理,并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开展教学培养。
学院落实国家奖助贷减免政策,同时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开辟绿色通道,助力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学生修满规定课程并通过考核,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咨询与查询方式招生咨询电话:022-58319057、022-58216356;地点:行政楼111、110室。
学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2688号。
录取结果将在学院官网(www.tjchengjian.com)实时更新,供考生查询。
第七章 附则本章程适用于2017年春季招生工作,解释权归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鸿蒙教育”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鸿蒙教育”,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