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21年春季高考面向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2025-10-20 招生简章
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是国家高等教育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高职教育分类改革的关键环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津政发【2016】12号)和市高招办关于2021年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招办高发〔2020〕17号),为保障学校与考生双方权益,规范招生流程,结合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学校全称: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天津市示范性高职院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机构办学层次:专科学校代码:12484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庐山道1101号
学院成立于1958年,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占地1000亩,建筑面积达22万平方米。教学设施完备,建有机械加工与自动化、国际物流与现代服务、旅游与酒店管理、信息工程、国际语言、艺术设计、建筑工程等校内实训基地,共设100多个实训室,并与企业共建200余个校外实践基地,有效支撑学生技能培养与就业衔接。校园网络全覆盖,体育文化生活配套齐全,环境优美,文化底蕴深厚。现有固定资产3亿元,教学仪器设备价值超8000万元;图书馆藏纸质图书60万册、电子资源27万册,中外文期刊千余种。

学院根植于天津滨海新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开设涵盖现代制造、现代服务业的35个专业方向,如机电一体化、物联网应用技术、电子商务、酒店管理、广告设计与制作等,全日制在校生近7300人。毕业生就业率常年保持在90%以上,且可参加天津市统一组织的“高职升本科”考试,升学成功率持续领先。地处天津自贸区核心区,交通便利,政策支持有力,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成长与发展环境。
第三章 招生机构设置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政策制定、计划分配及重大事项决策,由书记、院长任主任,分管教学、招生、学生、后勤副院长为副主任,成员包括教务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处、信息化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该委员会统筹协调招生全过程,确保公平公正。日常事务由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执行,同时设有纪检监察组监督招生全流程合规性。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费用标准根据区域发展需求、办学条件及生源情况,学院科学编制2021年春季考试招生分专业计划,经教育部核准后报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并向社会公布。录取期间若生源充足,经审批可适度调整计划。详细计划请查阅《天津市春季高考报考指南》或访问官网(www.tjbpi.com.cn)。
学费标准如下:艺术类专业每学年8000元,普通类专业5000元,特殊类专业5500元;住宿费按房间类型收取:六人间700元/人·学年,四人间800元/人·学年,由学院统一安排。
第五章 报名条件与方式报名须符合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2021年春季考试招生相关规定(详见“招考资讯网 www.zhaokao.net-春季高考”)。
符合条件的考生需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完成网上报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随后须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核对信息无误后签字生效。
第六章 考试安排春季考试中,“职业技能”部分由全市统一组织,包含“技术”和“综合能力”两门科目,具体时间及要求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通知为准(参考招考资讯网相关公告)。
第七章 录取规则与程序已被春季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与秋季高考录取;若被春季高职录取但符合秋季高考报名条件者,仅能填报本科批次志愿。若同一考生同时被两类院校录取,以秋季高考本科为准,春季录取资格自动取消。我校春季录取学生与普通高考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录取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综合评价模式,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绩点换算)、技术与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综合素质档案择优录取。总分计算方法遵照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
院校志愿实行平行投档,“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位次排序清晰,一轮投档完成;专业志愿则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检索,未满额专业可调剂,不服从调剂则退档处理。
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技术成绩、综合能力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各专业间无分数级差。
非英语专业(除商务日语外)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授课,建议小语种考生慎重选择。
报考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天津市美术类联考,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卫健委及残联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有关乙肝检测取消的通知执行。
录取名单确认后,学院将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录取通知书。
第八章 入学与后续管理新生因故无法按时报到,应提前书面请假。逾期未报且无正当理由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流程见《2021年新生报到须知》。
学院设立奖助体系,含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贷款及百余个勤工助学岗位,助力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学生完成规定课程并通过考核后,颁发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新生入学后将开展复查,合格者注册学籍,不合格者依规处理直至取消资格。
第九章 附则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
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或市教委提出新要求,则按最新规定执行。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相关政策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
咨询意见仅为志愿填报参考,不代表录取承诺。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招生,由此造成的损失概不负责。
本章程解释权归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所有。
录取查询网址:www.tjbpi.com.cn(招生办→录取查询)
招生联系电话:
022-66315884(招生就业指导中心)022-66310478(招生就业指导中心)022-25215079(机电工程系)022-25215086(国际语言学院)022-25215293(经济管理系)022-25215037(信息工程系)022-25218060(国际商务系)022-25215712(应用艺术系)022-25215036(物流管理系)022-25215112(财务处)022-25214937(建筑工程系)022-25216035(总务处)022-25215029(教务处)022-25215122(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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