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电子信息职院2019年春考招生简章发布

2025-10-20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为保障学院与考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流程,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统筹招生政策与计划制定;招生办公室负责日常执行工作;同时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的监督小组,全程监察录取过程,确保公平公正。

第三章 学院概况

学校名称: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类型为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层次为专科。学院代码12720(国标),地址位于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4号。

学院是全国百所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始建于1953年,2011年入驻国家级职业教育改革示范区——中国天津海河教育园。占地49.7公顷,建筑面积达20.6万平方米,现有在校生万人规模,教学设施先进,生活条件优越。

学院设有5个专业系和3个教学部,拥有一支高水平师资队伍,包括多名国家级和市级教学名师。科研成果丰硕,承担多项国家级、省部级课题及课程资源建设项目,荣获“全国教育科研先进单位”称号。

作为国家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天津市软件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学院多次承办全国高职技能大赛,学生屡获佳绩,部分优秀毕业生被清华大学录用。

毕业生可通过专升本考试、技能竞赛保送、自考衔接等方式升学;就业方面,与中铁、中航、三星、宝洁等知名企业长期合作,实行订单式培养,就业率稳定在96%以上,获评“全国大学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费用标准

2019年春季考试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http://www.tjdz.edu.cn)。学费标准为普通类5000元/年、特殊类55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6人一间),如遇政府调整按最新文件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天津市招委会政策及本章程规定执行,接受多方监督。

录取分数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技术”和“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为基础,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定。单科成绩按A=25分、B=20分、C=15分换算计入总分。

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方式,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匹配考生志愿。若所有志愿均未满足,则对服从调剂者调剂至未满额专业,不服从则退档。

同分情况下,优先考虑获得市级荣誉称号的学生;若仍相同,依次比较各科A/B/C等级数量,再比较语数两科总成绩,最后依地理、物理、生物等顺序比对,直至区分。若完全一致,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文史类考生误报理工类专业志愿时,该志愿作废,继续参与后续专业录取。

照顾政策按天津市相关规定执行;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等发布的体检指导意见;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小语种考生需谨慎填报;男女比例不限。

录取名单经天津市招办备案后,通过特快专递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后续管理与服务

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时报到,逾期未报且无正当理由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入学初审合格者注册学籍,复查发现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者取消学籍。

学院依据管理制度开展教学与培养,严格执行人才培养方案。

设立完善奖助体系,奖学金覆盖30%,助学金覆盖20%,含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

完成学业并达标者颁发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 附则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9年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

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审议并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咨询意见仅供参考,不构成录取承诺。

解释权归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

监督电话:022-28772388

查询方式:登录学院官网或拨打咨询电话了解详情。

网址:http://www.tjdz.edu.cn

咨询电话:022-26526787 / 022-28772526

QQ咨询:294367947 / 12054194974

办公地点:电子与通信技术系一楼C106

交通指南:

天津站乘808路至雅馨路天桥站下车即到; 地铁1号线至复兴门站换乘655路终点站下车; 天津西站乘地铁1号线至陈塘庄站换乘808、629或652路至雅馨路天桥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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