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天津高职分类招生普通高中毕业生章程

2025-10-19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规,结合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发布的《市高招办关于印发2024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招办高发〔2023〕13号)精神,为保障学院与考生双方权益,规范招生流程,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统筹规划招生政策与计划,审议重大招生事项;同时成立招生监察小组,全程监督招生过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第六条:学院组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招生事务。招生就业处作为常设执行部门,具体负责日常招生组织与协调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第七条:学院根据教学资源、专业建设情况及社会需求,科学编制2024年在天津市高职分类考试中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详情请查阅下表或访问学院官网(www.sirt.edu.cn)了解专业介绍。

第八条:学费标准为5000元/生·学年(依据冀价行费【2008】42号文件),住宿费为500元/生·学年(同上文件规定)。

第四章 报名、考试及志愿填报

第九条:报名条件如下:

1.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报名: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具有天津市户籍的普通高中应届或往届毕业生,或具备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状况满足相关要求。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高校在校生或已被录取保留入学资格者; (2)非应届高中在校生; (3)曾以虚假材料报名并违规参加高考的应届生; (4)因违反考试纪律被暂停报考且仍在处罚期内者; (5)因触犯刑法正被采取强制措施或服刑者(未成年人按法律规定处理); (6)其他不符合国家及本市规定的人员。

第十条: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按照《2024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规定时间完成报名手续。

第十一条:已报名考生需按文件要求参加考试,并按时完成志愿填报。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录取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程序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政策,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十三条:录取主要参考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评定。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等9门科目按“合格”计20分,“不合格”不计分;总分由高到低排序,若分数相同,则依次比较技术、综合能力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所有招生专业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

第十五条: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十六条:经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审核备案后,录取结果将在学院招生网站公布,并寄送录取通知书。

第十七条:本章程仅适用于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天津市高职分类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工作。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咨询与查询方式

电话:0311-88621131,88621260 传真:0311-88621260 联系人:吕老师 管老师 网址:www.sirt.edu.cn 官方微信:stlyzsjyc 纪检监察电话:0311-88621021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鸿蒙教育”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鸿蒙教育”,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