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019年四川高职单招章程发布

2025-10-19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为推动招生机制创新,拓展优秀生源选拔路径,强化学生综合素质培养,落实教育部阳光招生与依法治招要求,确保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维护高校与考生双方权益,依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学院全称为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办学层次为专科(高职)。学校国标代码为14139,校区位于北京市东燕郊开发区燕灵路2号和大兴区团河路。完成学业且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获得由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颁发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并在北京市教委进行电子注册。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院设立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副院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下设多个专项工作组,包括招生录取、命题考务、安全保卫、纪检监察、后勤保障及财务组。重大事项均由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纪委全程监督招生全过程,确保流程公开透明,践行“阳光工程”理念。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专业及计划

面向已报名参加2019年四川省高考并取得资格的考生开放。招生专业涵盖护理、老年服务与管理、物业管理、婚庆服务与管理等共17个方向,学制均为三年。部分专业如护理、会计、学前教育等限定总分排名前20%的考生录取(中外合作办学除外),并对持有相关技能证书者优先考虑。

第五章 体育专长考生

招收田径、女子篮球、男子篮球、男子足球项目特长生各5人。申请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省级以上比赛前三名成绩,或具备相应竞技水平并热爱体育事业。被录取后可享受体育奖学金、赛事奖励及伙食补贴政策。

第六章 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学校确认双阶段模式。考生需于3月3日至15日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填报志愿;随后在3月19日至25日访问我院招生网站完成专业选择并缴纳报名费(130元/人)。缴费账户信息详见原文,逾期未操作视为自动放弃。准考证领取时间为3月29日,地点为成都市双流区志翔路3号。

第七章 考核办法和录取原则

考试内容分为文化课测试(语文、数学、英语)与综合素质面试,总分400分。文化课由省统一命题,我院组织阅卷;面试侧重表达能力、沟通技巧及专业认知。录取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时依次比较单科成绩。拟录取名单公示7天,期间若有考生放弃,可递补录取。

第八章 单独招生考试时间安排

关键时间节点如下:3月初完成志愿填报,中旬公布章程并启动宣传;3月底举行文化考试与面试;4月初公示预录结果;4月中旬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寄发录取通知书。新生将于9月正式入学。

第九章 收费标准、奖学金及困难资助

普通类专业学费6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类12000元/年,住宿费900-1200元/年。学院构建“国家—学院—社会”三级奖助体系,覆盖50%优秀生与全部困难生,单项最高奖励8000元/年,累计可达21000元。

第十章 免试、免“技能证书”政策

符合条件的中职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或省级一等奖得主;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资格或县级劳模称号者,经审核合格后可免试录取。申请时需提交免试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一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被录取考生须按时缴纳学费并办理注册手续,逾期取消资格。入学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复查,发现弄虚作假或体检不合格者,将按规定处理并退回原籍。

第十二章 附则

招生监督电话:010-52649715(李建军)。咨询热线包括多部固定电话及邮箱(1838221451@qq.com),地址为北京市东燕郊开发区燕灵路2号。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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