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汇佳职业学院2025年天津高职分类招考章程(中职生适用)

2025-10-19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天津市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高职)的招生章程。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学院在市招生委员会指导下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政策拟定、计划制定及重大事项决策。

第三章 招生计划、考试安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与社会需求,汇佳学院2025年将面向天津地区公布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专业及人数,具体信息详见天津市高招办公布文件或登录天津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和学院官网(www.hju.net.cn)。

第四章 填报志愿

第十条 市高招办根据全市考生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成绩划定填报志愿分数线,原则上按招生计划100%确定范围。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总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察德智体美情况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需先通过专业测试合格后方可录取。

第六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 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报到且无正当理由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特别提醒:招生咨询人员提供的建议仅供考生参考,不构成学院录取承诺,最终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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