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道职院2024年天津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职生章程

2025-10-19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政策文件,特别是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发布的《市高招办关于印发2024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招办高发〔2023〕13号),为保障学院与考生双方权益,规范招生流程,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统筹规划招生政策、计划及重大事项决策;同时成立招生监察小组,全程监督招生过程,确保公平公正。

第六条:学院组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招生事务。招生就业处作为常设执行部门,负责日常招生管理与协调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费用标准

第七条:根据办学能力、专业布局、生源质量及社会需求,学院制定了2024年面向天津中职毕业生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详见下表。详细专业信息请访问学院官网(www.sirt.edu.cn)。

第八条:学费标准为5000元/生·学年,住宿费为500元/生·学年,均依照《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冀价行费【2008】42号)执行。

第四章 报名、考试与志愿填报

第九条:报名资格如下: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天津市户籍的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或普通高中往届生,或本市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或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在本市完成中职学业或具备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已在高校就读或保留入学资格者;

(2)非应届高中在校生;

(3)以虚假材料报名并违规参加高考的应届生;

(4)因违反考试规定处于停考期内者;

(5)触犯刑法正在接受司法处理或服刑者(未成年人按法律规定执行);

(6)其他不符合国家及天津市规定的人员。

第十条: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按照《2024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规定时间完成报名。

第十一条:已报名考生需按文件要求参加考试,并按时完成志愿填报。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录取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政策以及本章程规定,主动接受监督。

第十三条:录取总分为“文化基础+职业技能”成绩之和。若多名考生分数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综合能力、外语单科成绩高低顺序录取。

第十四条:所有招生专业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

第十五条: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第十六条:录取结果经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备案后,在学院招生网站公布,并寄送录取通知书。

第十七条:本章程仅适用于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天津市高职分类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的工作。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与查询方式

电话:0311-88621131,88621260

传真:0311-88621260

联系人:吕老师 管老师

网址:www.sirt.edu.cn

官方微信:stlyzsjyc

纪检监察电话:0311-88621021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鸿蒙教育”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鸿蒙教育”,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