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部署2021年技工院校招生工作

2025-10-19 政策解读

明确目标 扩大招生规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持续稳定并扩大技工教育办学规模,着力培育更多高水平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现就2021年技工院校招生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用好平台 拓宽招生路径

各地应依据202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结合本地普职比例、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及生源结构等因素,科学评估技工院校承载能力,细化任务指标,确保完成年度招生目标,并努力实现扩招。

指导技工院校统筹安排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招生、职业技能培训等多元招生形式,保持全日制稳定增长,提升非全日制占比,主动承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突出技师学院在招生中的引领作用,提高高级工、预备技师及技师班的录取比例。

强化特色 提升育人质量

将招生工作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深度融合,引导技工院校围绕地方重点产业、新兴领域和特色产业设置专业方向。

加强师资队伍、教学研究、课程改革与教材建设,强化技能人才培养全过程指导。完善教学管理制度,依托教研机构推动地方特色专业开发和课程创新。深化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实现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效衔接。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职业培训协调发展,保障培养质量。

服务乡村 推进技能提升

面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定向招生宣传,鼓励技工院校联合合作企业签订订单式培养协议,设立助学定向班。

把技工教育纳入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体系,建立绿色通道,为脱贫家庭及监测对象学生提供“一站式”服务:优先录取、优先安排至订单班或冠名班、优先落实免学费和助学金、优先安排实习岗位、优先推荐就业。同时,支持技工院校广泛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积极参与农民工稳岗技能培训计划及高校毕业生青年技能提升项目。

规范管理 确保招生秩序

人社部门需加强对技工院校办学资质和招生简章的审核力度,根据基本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合理核定年度招生人数。

建立健全招生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准确公布具备招生资格的院校名单。设立监督电话,对违规行为迅速查处并追责。对存在办学不规范、管理混乱等问题的学校,依法处理并向社会公示。

宣传成果 营造良好环境

利用世界青年技能日、高技能人才表彰大会以及各级职业技能竞赛等契机,组织技工院校走进基层、面向社会集中开展招生宣传活动。

鼓励举办校园开放日、招生咨询会、技能成才宣讲会等活动,通过实地参观、职业体验、校友分享、技能作品展等形式增强吸引力。在疫情防控允许条件下,支持承办技能赛事的院校开放办赛,展示学生技能风采。多渠道宣传技能人才典型事迹,营造尊重技能、崇尚工匠的社会氛围。

注:本文保留原图文件标识,未作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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