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进2020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

2025-10-18 院校招生

文件编号与发文对象

教基厅函〔202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当前形势与总体目标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态势持续向好。为确保中小学顺利开学并有序开展教学工作,现就相关事项作出如下安排。

疫情防控不容松懈

各地各校应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科学精准落实防控措施,保障校园安全有序复课。要依据《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细化责任分工,配足防疫物资,杜绝麻痹思想,筑牢校园健康防线。

关注师生心理健康

高度重视疫情对师生心理状态的影响,组织专业力量开展心理评估与疏导,尤其加强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群体的心理干预。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帮助师生尽快适应返校生活,以良好心态投入学习和教学。

开展战“疫”主题教育

充分利用疫情防控中形成的宝贵教育资源,围绕“普及防疫知识、弘扬抗疫精神”主题,面向不同年龄段学生设计专题课程。强化生命教育、榜样引领与爱国主义熏陶,引导学生深刻理解中国制度优势与民族担当,激发家国情怀。

做好教学衔接准备

学校需全面掌握学生居家学习情况,精准分析学情差异,制定分层教学方案。未开展线上新课的班级应从零起点授课;已实施线上教学的,则先串讲复习,确保知识掌握扎实后再推进新内容。

提升教学质量保障

确保教材按时发放,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合理安排教学进度,注重课堂实效。优化作业设计,控制总量,避免负担过重;同时鼓励开展适度文体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关爱特殊群体学生

重点帮扶防疫一线人员子女、随迁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及学业困难学生,不让一人掉队。对滞留疫区或隔离中的学生,继续提供线上指导;返校后通过个别辅导补短板,确保跟上进度。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提升帮扶质量,实现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全覆盖。

加强毕业年级支持

针对初三和高三年级,制定更具针对性的教学计划,保障复习时间,提高效率。科学安排作息,鼓励体育锻炼,落实综合素质评价。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缓解家长和学生的焦虑情绪。

巩固控辍保学成果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保障任务,开学后全面摸排复学情况,防止因疫情导致新增辍学。建立台账,精准劝返,通过个别辅导、编班安置等方式,助力劝返学生融入校园,做到“劝得回、学得好、留得住”,杜绝反弹。

深化线上教学应用

总结延期开学期间线上教学经验,优化平台功能,推动常态化使用。发挥其在优质资源共享方面的价值,助力边远地区学校提升教学质量。推广成功案例,激励教师善用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式,推动融合创新。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

开学后严格监管线下培训行为,未经省级批准不得擅自开课,违规者依法查处。已获批机构须参照中小学标准管理,压实防疫责任。同步加强线上机构监管,按要求完成整改备案。

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多渠道公开疫情防控与教学安排,回应社会关切,争取家长理解和支持。密切家校沟通,共同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减少不必要的检查评比,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强化正面宣传,营造尊师重教、共育英才的良好氛围。

教育部办公厅

2020年3月17日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鸿蒙教育”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鸿蒙教育”,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