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职业学院2021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面向高中毕业生)

2025-10-20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教育部、天津市政策规定,为保障学院与考生双方权益,规范招生流程,天津工业职业学院结合实际,制定2021年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招生章程。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招生政策制定与重大事项决策;招生办公室负责日常执行,同时成立监督小组,确保全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根据区域发展需求和办学能力,学院公布2021年春季考试招生专业计划,详情可查阅《2021年天津市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专业计划》,或登录天津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及学院官网(www.pctj.edu.cn)查询。

学费标准为每年5000至5500元,住宿费600至1000元/生·年。若政府调整收费标准,按最新规定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考本科批次录取,但不再参与专科阶段录取。如同时被本科院校录取,学籍注册仅保留本科资格,春季录取资格自动失效。春季录取学生与高考统招学生享有同等待遇。

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原则,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等9科按绩点换算)和“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综合素质材料择优录取。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天津市相关规定实行加分投档。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英语为第一外语,其他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录取结果通过特快专递寄送通知书,并可在校园网或拨打咨询电话查询。

第五章 后续管理

新生须按时报到,特殊情况需请假,逾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春季新生报到须知》。

入学后将进行复查,发现身体不符或舞弊行为者取消资格;情节严重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学院按照《学生管理细则》《学籍管理规定》对学生进行培养与管理,修满课程且成绩合格者颁发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通道,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1年春季考试招生工作,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报上级备案后生效,此前版本作废。

招生咨询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不构成录取承诺。

解释权归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

咨询方式如下:

学院网址:http://www.pctj.edu.cn

咨询电话:022-26983723、26983773

咨询QQ号:1821427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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