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运职业学院2021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面向中职毕业生)
2025-10-20 招生简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及《职业教育法》等法规,为保障学校与考生双方权益,规范招生流程,天津海运职业学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章 招生机构学院设立由党委书记和院长牵头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涵盖招生就业处、纪检、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负责人,全面统筹招生政策制定、计划执行及录取管理等工作。同时,招生就业处作为常设机构,负责日常招生事务处理与对外咨询。

2021年春季考试面向中职毕业生的招生专业及名额详见学院官网(www.tjmc.edu.cn)或天津市考试院网站(www.zhaokao.net)。招生计划将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等因素动态调整,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学费按天津市物价局规定收取:普通专业5000元/年·人,特殊专业5500元/年·人;住宿费为6至8人间,每学年800至1000元。部分专业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并颁发国家认证证书,相关费用另行收取。
第四章 身体条件与特殊要求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三个专业仅限男生报考;其余专业男女不限。建议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肝功能正常。
航海类专业要求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7(0.5),矫正视力达4.9(0.8),辨色力正常,男生身高须≥1.65米;轮机类专业要求双眼裸视≥4.6(0.4),矫正视力≥4.8(0.6),无色盲,身高≥1.55米。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邮轮烹饪)等专业按普通类体检标准录取,入学后可自愿申请考取海船船员证书,建议符合海员健康标准。
所有航海类专业考生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体检标准。学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小语种考生请谨慎选择。
第五章 录取原则录取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以“文化基础+职业技能”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择优录取。
专业志愿录取顺序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匹配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若所填专业均未录满且服从调剂,则安排至未满额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如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外语单科成绩较高者。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按相关规定投档录取。
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登录天津市考试院官网查询结果。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标准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后续管理与服务新生需持录取通知书按时报到,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报到具体事项详见《2021年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入学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复查,合格者注册学籍;不合格者依规处理直至取消资格。
学院严格执行《学生手册》《学籍管理规定》等制度,按人才培养方案组织教学。设有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及勤工俭学岗位,助力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完成规定课程并通过考核的学生,颁发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 附则本章程适用于天津海运职业学院2021年天津市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工作。
招生咨询人员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录取承诺。
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就业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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