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春季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简章

2025-10-20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为保障学院及考生权益,规范招生流程,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重大招生事项的审议与建议;同时成立纪检监察小组,全程监督招生过程,确保公平公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院依据办学资源、专业发展和市场需求,编制2021年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的专业招生计划。具体信息详见《2021年天津市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计划》,详情可访问学院官网(www.tjtdxy.cn)查阅。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政策及本章程规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一条 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15日未报到且无正当理由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咨询与录取结果查询方式如下: 网址:www.tjtdxy.cn 电话:26748181 / 26744940 / 26186939 邮编:300240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21号 监督电话:022-26186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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