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21年春季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简章
2025-10-20 招生简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津政发〔2016〕12号)以及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21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开展春季招生。为保障考生与学校的正当权益,规范招生流程,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招生机构职责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统筹管理招生事务,落实政策、编制计划并决策重大事项;同时成立招生办公室,负责日常招生执行工作,确保信息透明、流程有序。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是一所经市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始建于1955年。秉承“厚德尚能,励学弘商”校训,致力于培养现代服务业高素质技能人才,已累计输送超14万名毕业生,众多校友成长为行业骨干。
校园占地5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获评天津市最美校园(高职组)第一名。设有8个二级学院和4个教学部,涵盖国际贸易、外语、会计、旅游等专业领域,现有在校生8172人,教职工439人,其中专任教师354人,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达175人。
学校构建了以商科为核心的特色专业体系,开设41个专业,覆盖6大类方向,推进产教融合,打造多岗位全业务流程实训平台,助力学生实现高质量就业与创业。
作为教育部与天津共建的滨海新区紧缺型人才培养基地,学校还承担多项国家级、市级重点任务,如服务外包培训、境外安全保障、创新创业孵化等,并荣获全国“黄炎培优秀学校奖”。在全国高职教师教学竞赛中排名59位,学生技能大赛排名全国第98位,天津第3位。
国际交流方面,学校与澳大利亚、英国、美国等多个国家高校建立合作机制,定期开展师生研修、联合培养及海外实习项目。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费用标准2021年春季招生计划以天津市高招办发布的官方数据为准。学费按类别区分:普通类专业每年5000-5500元,艺术类专业80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6人间)。若市物价局调整收费标准,将依新规执行。
第五章 报名与考试安排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按照《2021年天津市高职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及现场确认。
申请免试保送者需填写专用审批表,经天津市教委审核并通过我校同意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考试具体要求参照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规定执行。报考广告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市美术类联考且成绩合格。
第六章 录取原则与程序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据考生志愿和春季高考总分(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综合德智体美劳进行择优录取。录取过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
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专业分配时,按考生填报顺序依次匹配,未满额专业可调剂录取服从志愿者,不服从则退档。
已被春季录取的学生如符合条件参加秋季高考,只能报本科批次,不得再参与专科批次录取;若同时被本科院校录取,仅保留本科资格,原录取自动取消。
若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综合能力、外语单科成绩排序录取。照顾政策按天津市考试院规定执行。
非英语类专业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授课,请小语种考生慎重选择。
录取名单将在学校官网公示,并寄送录取通知书至考生本人。
第七章 后续管理与保障措施新生须按时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特殊情况应提前联系招生办说明。
入学后将组织体检复查,不符合健康标准或存在冒名顶替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追责。
学生注册后将依照《学生手册》《学籍管理规定》进行规范化管理,按各专业培养方案实施教学。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奖助政策,开通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助学贷款。
完成全部课程且成绩达标者,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学制三年。
第八章 附则与联系方式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春季面向中职学生的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以往相关政策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
招生咨询人员提供的建议仅供参考,不构成录取承诺。
解释权归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
咨询电话:59655460|传真:(022)59655424|邮编:300350|QQ群:295142103|网址:www.tcc1955.edu.cn|邮箱:tifert_zhaosheng@126.com|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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