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石油职院2017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面向中职生)

2025-10-20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保障学院与考生双方权益,规范招生流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招生机构设置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统筹规划招生政策与计划,决定重大招生事项;同时成立招生就业处,作为日常招生事务的执行部门,负责具体组织与实施。

第三章 学校概况与招生信息

  学校全称为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属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为专科。学校代码为13701,位于天津市团泊洼地区。学院占地约1447亩,建筑面积达25万平方米,师资力量扎实,教学体系完善。目前在校生超5000人,已培养毕业生逾3.2万人,多数成为各行业骨干,部分走上管理岗位。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费用标准

  2017年春季招生计划以天津市教委正式下达为准(详见当年天津市春季高考报考手册)。招生类别包括管理服务类和工程技术类,其中工程技术类覆盖全部专业,管理服务类涵盖工程测量技术、城市燃气技术、电气自动化、应用化工、应用电子、油气储运、计算机网络、汽车检测与维修等8个专业。

  学费按专业划分,普通类专业年收费标准在5000至5500元之间,具体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或新生报到须知为准。若政府调整当年学费标准,则按新规定执行。

第五章 录取原则与程序

  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察德智体美素质,择优录取,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院校志愿录取采用“志愿优先”方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分数达到控制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人数不足,再从第二志愿中择优录取,依此类推。

  专业志愿录取实行“分数优先”机制: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匹配考生所填专业志愿。若所报专业均未录满,服从调剂者可调至未满额专业,不服从则退档。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相关政策执行。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获得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英语、数学单科成绩优异的考生。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符合标准者将按规定处理。

  所有专业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请慎重填报。

  录取名单经市招办备案后,通过官网公示并寄发录取通知书,快递送达。

  已被春季高考录取的考生如符合秋季高考报名条件,仅限报考本科三批及以上批次志愿。

第六章 新生入学与后续管理

  新生注册后,依照《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培养与管理,落实人才培养方案。

  学院提供多种奖助金及勤工助学机会,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完成学业并通过考核的学生,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 附则说明

  本章程适用于2017年天津春季高职招生工作,由招生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前相关招生政策与本章程冲突的,一律废止,以本章程为准。

  招生咨询人员提供的建议仅供参考,不代表录取承诺。

  本章程解释权归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所有。

  咨询与查询方式如下:

  网址:www.tjsyxy.com邮箱:tjsyxyzb@126.com电话:29000650、29000588邮编:301607地址:天津市团泊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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