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建管理职院2021春招章程(高中毕业生适用)
2025-10-20 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规,为保障学院与考生双方权益,规范招生流程,结合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招生机构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统筹规划招生政策与计划,决定重大招生事项;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日常执行,同时成立监督小组对全过程进行纪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费用标准2021年春季考试招生专业计划将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考部门批复,在规定时间通过学院官网(www.tjchengjian.com)公布。学费方面:普通类5000元/年,特殊类5500元/年,艺术类8000元/年;住宿费按房间人数区分,8人间800元/年,6人间1000元/年。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政府最新文件为准。

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综合考量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综合能力测试结果,择优录取。专业志愿安排采用“分数优先”方式,即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匹配考生所填专业,未满额时可调剂至其他专业,不设分数级差。
第五章 新生管理被春季考试录取的学生仍可参加秋季本科批次高考,若同时被两阶段录取,仅保留本科资格,春季录取自动取消。新生须按时报到,逾期未到且无正当理由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入学后三个月内复查合格者注册学籍,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第六章 附则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此前相关政策与本章程冲突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咨询电话:022-58319057 / 022-58216356;网址:www.tjchengjian.com;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2688号(邮编300134);纪检监督电话:022-58859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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