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职业学院2021年春季高考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简章
2025-10-20 招生简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天津市相关法规,为保障学院与考生双方权益,规范招生流程,天津工业职业学院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2021年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招生章程。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制定招生政策与计划,决策重大事项。招生办公室负责日常执行,并成立监督小组确保录取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根据发展规划与社会需求,学院发布2021年春季考试专业招生计划,详情请查阅《2021年天津市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专业计划》,或访问天津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和我院官网(www.pctj.edu.cn)。

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至5500元,住宿费为600至1000元/年。如遇政府调整,按最新规定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考本科批次录取,但不再参与高职专科阶段录取;未被录取者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各批次投档。若同时被本科院校录取,学籍注册将保留本科资格,春季录取自动失效。我院春季录取学生与全国统考录取学生待遇一致。
录取遵循公平公正原则,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综合评价方式,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等9科绩点换算)和“技术”、“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综合素质材料择优录取。加分政策参照天津市普通高考规定执行。
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等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符合要求者按规定处理。英语为第一外语,其他语种考生需谨慎填报。
录取结束后,通知书通过特快专递寄送,并可通过校园网或电话查询结果。
第五章 后续管理新生须按录取通知要求按时报到,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逾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详见《2021年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春季新生报到须知》。
入学后开展复查,发现身体条件不符或存在舞弊行为者取消资格,情节严重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学生注册后依照《学生管理细则》《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培养,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成课程学习。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等多种资助项目,支持家庭困难学生申请贷款并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修满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颁发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则本章程仅适用于2021年春季考试招生工作,经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报上级备案。
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章程废止。
咨询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不构成录取承诺。
解释权归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
咨询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pctj.edu.cn
咨询电话:022-26983723、26983773
咨询QQ号:1821427968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京津快速路38号
邮编:300400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鸿蒙教育”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鸿蒙教育”,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