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职业学院2019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面向高中毕业生)
2025-10-20 招生简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教育部、天津市政策文件,为保障学校与考生双方权益,规范招生流程,结合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院2019年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招生章程。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招生政策及重大事项决策;招生办公室负责日常执行工作,同时成立监督小组,确保招生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学院根据发展规划、教学资源和市场需求编制2019年春季招生专业计划,详情请查阅《2019年天津市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专业计划》,或访问天津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及我院官网(www.tjmvti.cn)。

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至5500元,住宿费为600至1000元/年。如遇政府调整,按最新规定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天津市2019年普通高考本科批次录取,但不再参与高职高专阶段录取。若同时被本科院校录取,电子学籍仅保留秋季高考资格,春季录取资格自动失效。春季录取学生与统招学生享有同等待遇。
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技术”与“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材料进行择优录取。语文、数学等8科成绩按绩点换算(A=25分,B=20分,C=15分),计入总分。
志愿录取采用分数优先方式,即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匹配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如所填专业均未录满,服从调剂者将调剂至空缺专业,不服从者作退档处理。
照顾政策遵循天津市关于高考加分项目的规定,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英语为必修外语语种,其他语种考生需谨慎填报。录取结果通过特快专递寄送通知书,并可通过校园网或电话查询。
第五章 后续管理新生须按时报到,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逾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安排详见《2019年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春季新生报到须知》。
入学后三个月内将对新生信息进行复查,合格者注册学籍,不合格者依规处理直至取消资格。
学院依据《学生管理细则》《学籍管理规定》对学生进行培养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教学。
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等多种资助体系,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及国家助学贷款通道。
完成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则本章程适用于2019年春季考试招生工作,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章程废止。
咨询人员意见仅供志愿填报参考,不构成录取承诺。
解释权归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
联系方式如下:
学院网址:http://www.tjmvti.cn
咨询电话:022-26983723、26983773
咨询QQ号:1821427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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