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专2019年春季面向中职生招生简章
2025-10-20 招生简章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章程
学校荣誉与定位★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天津市相关招生政策,为保障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流程,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春季招生政策的重要窗口,也是开展咨询与录取工作的核心依据。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一、学校全称: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二、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三、学历层次:专科
四、校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柳林路14号,邮编:300222
五、历史沿革与发展:
学校创办于1908年,是中国首所公立护士学校。百余年来,依托医疗行业资源,坚持“职业导向、开放合作、实践育人”的办学理念,培养了大批高素质医护人才。2011年通过国家级示范校验收,成为全国卫生类高职院校中的标杆;同年获批国家药物制剂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并获“最具推荐价值资源库奖”。2012年荣获“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称号。
校园占地600余亩,建筑面积近17万平方米,在校生超7000人,建有170余家校外实训基地,分布于天津、北京及上海。设有护理、药学、医学检验、口腔医学、医疗技术、公共卫生等6个系及基础部、公共课部,开设19个专业,面向全国28个省市招生。
师资力量雄厚,专任教师300余人,兼职教师400余人。就业率稳定在98%以上,签约率保持在83%,专业对口率达95%,位居天津市高校前列。
学校还是全国卫生职教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单位、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高职组长单位、教育部图书情报高职分委会主任单位,承担多项国家级培训任务,服务区域医疗发展和健康产业转型。
未来将持续弘扬百年文化,打造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医药卫生类高职品牌院校。
第四条 录取资格说明已被我校春季考试录取的考生,仅可参加秋季高考本科及以上批次录取。若同时被两类考试录取,学籍注册将以秋季高考为准,春季录取资格自动取消。
第五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第五条 设立招生委员会,统筹决策招生重大事项。
第六条 成立招生办公室,负责日常招生组织与实施。
第七条 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招生纪律执行情况,及时处理违规问题并向招生委员会报告。
第六章 招生计划与费用标准第八条 招生计划以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和学校官网公布为准。
第九条 根据生源质量和社会需求动态调整各专业招生名额,经招生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 学费标准为每年5000至5500元,如遇政府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第七章 报考条件与要求第十一条 报考者须符合天津市春季考试报名条件;因专业特殊性,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建议肝功能异常、乙肝携带者、脊柱畸形或身材矮小者慎重报考;患有心肺疾病、精神障碍或肢体残缺者不得报考。
第十二条 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请谨慎选择。
第十三条 护理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不低于1.65米;医学美容技术限招女生且身高≥1.60米;医疗设备应用技术仅限男生报考。
第八章 报名确认与志愿填报第十四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需按天津市规定时间与方式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志愿填报手续。
第九章 考试安排第十五条 文化课由全市统一命题、统考、网上评卷,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能力,考试时间为2018年3月24日。
第十章 录取规则第十六条 实行“学校自主录取+市高招办监管”机制,依据考生志愿和总成绩择优录取,德智体美全面考核。
第十七条 志愿投档采用平行志愿模式,计算机自动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照顾政策参照津教委〔2015〕11号文件执行。
第十九条 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匹配考生志愿顺序;未录满专业可调剂,不服从调剂则退档。
第二十条 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获得市级荣誉称号或英语单科成绩优异者。
第二十一条 录取名单备案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快递),请确保通讯地址准确无误。
第十一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 被录取学生享受与普通高考同等学历待遇,逾期15日未报到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全面审查,不符条件或存在舞弊行为者,依规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生可申请奖学金,成绩优异者优先推荐就业,实行双向选择。
第二十五条 完成学业并通过考核者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9年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
第二十八条 咨询人员意见仅供参考,非录取承诺。
第二十九条 解释权归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所有。
联系方式与查询方式学校官网:http://www.tjyzh.cn
录取结果可通过官网查询或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22-60276922 / 022-60276923 / 022-60276652
纪检监察电话:60276683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鸿蒙教育”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鸿蒙教育”,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