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17年春季普高招生简章发布

2025-10-20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及《2017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启动了当年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春季招生工作。为保障学校与考生双方权益,规范招生流程,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介绍

2017年春季招生人数严格按照天津市教委下达指标执行,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各专业具体名额。

第三章 报考要求

报名者需满足以下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拥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随迁子女身份;提供合格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身体状况符合相关标准。符合条件者可前往高考报名所在区或居住证所在区招办申请报名。

第四章 报名及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为1月5日至8日,考生须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或下载“考务通”APP完成信息录入并缴纳考务费。随后于1月11日至12日携带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确认信息并签字。

第五章 考试安排

职业技能测试分为“技术”和“综合能力”两科,均为全市统一闭卷笔试。其中,“技术”科目包含信息技术(满分80分)和通用技术(满分120分),时长120分钟;“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时长90分钟,考查政治常识、语言理解、逻辑判断等日常积累内容。考试定于3月25日上午进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录取规则

学费标准分为两类:普通类专业每年5000至5500元,中外合作项目约13500至14500元;住宿费按800至1200元/年收取。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以“技术”、“综合能力”成绩为基础,结合学业水平考试绩点(A=25分,B=20分,C=15分)计入总分,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优先录取专业志愿,未录满专业可调剂。

第七章 后续管理

新生应按时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入学后将按校规进行学籍管理和教学培养。学校设有绿色通道、助学贷款、奖学金体系等支持措施,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 附则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7年春季招生,咨询意见仅供参考,不构成录取承诺。解释权归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所有。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地址、官网、邮箱、微博及公交路线等详细信息,请参考原文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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