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职分类考试2025年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章程公布
2025-10-19 招生简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天津市的相关规定,为保障学校与考生双方权益,确保招生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结合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1. 学校全称: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2. 办学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3. 教育层次:高职(专科)
4. 校区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主校区)
北京市朝阳区水碓子东路15号(朝阳校区)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礼士胡同41号(东城校区)
河北省涿州市双塔区大石桥团结路8号(涿州校区)
5. 基本情况: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市属公办高校,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等多项荣誉。拥有教职工620余人,在校生近6000人,设有四个校区,总面积超30万平方米。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教育部及天津市招生政策,制定招生细则、计划和章程,并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
第四条 招生办公室具体执行招生决策,负责各类招生录取事务,不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参与招生宣传与录取工作。
第五条 招生过程严格遵守教育部规定,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第六条 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办学资源、生源质量和社会需求,制定2025年天津市高职分类考试中职毕业生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七条 收费标准按北京市物价局批准执行:电子商务、旅游管理(主题乐园运营与管理)、建设工程管理专业学费为6000元/学年;住宿费750–900元/学年。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八条 录取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原则,根据考生志愿和总成绩,综合评价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九条 对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及退役士兵,按天津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匹配专业志愿;若所报专业均未录取,服从调剂者可调至未满额专业;各专业间无分数级差。
若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综合能力、外语单科成绩。
第十一条 获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二条 已被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如参加秋季高考,仅限报考本科批次志愿;若同时被两类录取,电子学籍注册只保留本科资格,高职录取自动失效。
第十三条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及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符合条件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所有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授课,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录取结果通过教育部及天津市指定方式公布,并寄送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报到与后续管理第十六条 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两周未办理手续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第十七条 入学后将组织资格复查,发现舞弊或不符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并退回原单位处理。
第十八条 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学校还设立校长奖、财贸卓越奖、企业奖及新生奖学金。
第十九条 完成教学计划且考核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25年天津市高职分类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 解释权归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
第二十二条 相关信息如下:
校本部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
招生办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学生中心一层
学校官网:www.bjczy.edu.cn
邮编:101101
咨询电话:010-65231250、89532004、65253959
电子邮箱:zsbgs@bjczy.edu.cn
官方微信:bjczy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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